陕西三县区成功入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国家队”

陕西网讯 日前,农业农村部公布第二批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典型单位名单,陕西省的渭南市华州区、合阳县、丹凤县3个县(区)成功入选并获推荐向全国推广。至此,加上之前的榆阳区,目前陕西已有4个县区被列入全国改革试点典型单位。

据悉,农业农村部此次公布的第二批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典型单位名单共有60个县(市、区),按照“工作扎实、成效明显、具有引领作用”的遴选标准,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的基础上,从前三批中央确定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中产生。此次,陕西三县区成功入选农村改革“国家队”,既是对陕西省农村改革领域取得成效的充分肯定,也为全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省试点树立了典型样板。

陕西省按照中央统一安排部署,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按照“先易后难、由点到面、时间服从质量”的工作要求,统筹各方力量,扎实落实政策,积极探索改革路径,总结推广成功经验,改革工作快速推进,取得明显成效。自2017年以来,先后有15个县(区)3个市完成第一、第二、第三批国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任务,榆林市榆阳区被列入第一批全国改革试点典型单位。

2019年5月陕西省被确定为第二批全国整省试点省份,清产核资工作已基本完成,各项后续改革正在加速有序推进。截至目前,全省17564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完成了产权制度改革,17657个村集体完成成员身份确认,17583个村集体完成股份量化,17564个村建立集体经济组织,分别完成总目标的90.8%、91.2%、90.9%和90.8%。确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2678万人。全省已有13400个村集体经济得到发展,8278个村集体经济组织有了经营收益,4395个村集体组织实现集体分红,累计288余万群众拿到了集体分红,分红总额达10.1亿元。(记者刘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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