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标准」 食品保质期通用指南

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食品保质期,指食品在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以下简称《通则》)第2.5项将保质期定义为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在此期限内,产品完全适于销售,并保持标签中不必说明或已经说明的特有品质。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团体标准食品保质期通用指南》(T/CNFIA 001-2017)规定保质期为“食品在既定的温度、湿度、光照等贮存环境参数下保持品质的期限”。

T/CNFIA 001-2017 食品保质期通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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