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6張照片給網友得5000元感謝費,大學生因此獲刑7年,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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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6張照片給網友,得5000元感謝費,大學生因此獲刑7年,你怎麼看?

某某市一大學生髮給了網友六張照片,之後得到了5000元錢的感謝費,後來被判了七年,對此你怎麼看呢?下面我們就針對這個話題來看看具體案例。

上海市某大學生李某,非常喜歡攝影,學校的同學們對他的攝影技術也非常滿意,現在,他已經是攝影協會的會長,走在路上,李某見到什麼美好的東西都會拍下來。因此,李某也在網上做了攝影交易,他兼職幫別人拍照,每個月都可以解決生活費的問題。

發6張照片給網友得5000元感謝費,大學生因此獲刑7年,你怎麼看?

這天,到了暑假,李某提起行李回到了家,對母親說要去打暑假工,母親堅決不同意,還讓他只管好好讀書,於是,李某隻得留在家裡,每天在周邊拍拍景物,給鄰居拍拍照。李某對軍事方面的東西很喜歡,便瀏覽了很多軍事害網站,並加入了一個軍事愛好者聊天群。

而在聊天時,李某突然無意說,自己家附近正在建一個大型軍用碼頭,自己拍了一些很好看的照片,說者無意,聽者有心,群裡羅某和李某聊了起來,這天,羅某說想看看碼頭的雄姿,讓李某從近處三個不同角度拍三張照片。

李某便馬上拍了三張照片發給羅某,羅某給了李某二千元錢作為感謝費。過了一段時間,羅某讓再拍三張照片,李某照辦,又收到羅某三千元感謝費。最終,李某被抓獲,經查,李某接受間諜機構任務,收集軍事情報。

本案為實際案例改編,情節有出入,已做增刪,僅供法律探討。

有人說這不是明顯的故意洩露國家秘密罪嗎?故意洩露國家秘密罪是什麼?

它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反國家保密法的規定,故意洩露國家秘密,情節嚴重的行為。所謂國家秘密是指關係國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範圍的人員知情的事項。

發6張照片給網友得5000元感謝費,大學生因此獲刑7年,你怎麼看?

據刑法的規定,只有故意洩露國家秘密情節嚴重的,才構成犯罪。根據《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條【故意洩露國家秘密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反保守國家秘密法的規定,故意或者過失洩露國家秘密,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規定酌情處罰。這時,也有人說,還有明顯的間諜罪,那麼什麼是間諜罪呢?

間諜罪是指參加間諜組織或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或為敵人指示轟炸目標的行為,本罪侵犯的法益是國家安全。根據刑法的規定,間諜罪是行為犯,並不以實際上發生法定的危害結果作為犯罪成立的要件,只要實施了間諜行為,即構成本罪。

根據《刑法》第一百一十條【間諜罪】有下列間諜行為之一,危害國家安全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參加間諜組織或者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的;

(二)為敵人指示轟擊目標的。犯本罪的,應當附加剝奪政治權利,可以並處沒收財產。對國家和人民危害特別嚴重、情節特別惡劣的,可以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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