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貨十八條!秭歸文化旅遊獎勵政策出臺,最高獎勵200萬

景區景點最高一次性獎勵

200萬元

旅行社最高一次性獎勵50萬元

還有旅遊度假區酒店民宿

旅遊商品特色農家樂……

秭歸縣最新修訂出臺的全域旅遊專項扶持政策通通扶持!!!

本次新修訂的政策內容更豐富,獎勵種類更多獎勵力度更大,小編帶你劃重點!

一起來看大家最關心的政策詳細內容。

一、品牌創建扶持獎

乾貨十八條!秭歸文化旅遊獎勵政策出臺,最高獎勵200萬

1、新獲評國家5A、4A、3A級的旅遊景區,分別給予一次性200 萬元、100 萬元、30 萬元獎勵;新獲評的國家級、省級旅遊度假區,分別給予一次性200 萬元、100 萬元獎勵。

2、新獲評五星、四星、三星級的旅遊飯店,分別給予一次性100 萬元、50 萬元、20 萬元獎勵。

3、新獲評5A、4A、3A級的旅行社,分別給予一次性50 萬元、30 萬元、10 萬元獎勵。

4、新獲評五星級、四星級、三星級的旅遊民宿,分別給予一次性10 萬元、5 萬元、3 萬元獎勵。

5、新獲評五星級、四星級的農家樂,分別給予一次性5 萬元、3 萬元獎勵。

6、對新獲評“荊楚文旅名鎮”稱號的給予一次性50 萬元獎勵;新獲評

“荊楚文旅名村”稱號的給予一次性20 萬元獎勵;新獲評“荊楚文旅名街”稱號的給予一次性10 萬元獎勵;新獲評“荊楚群藝名品”“荊楚鄉間綠道”“荊楚鄉村美景”“荊楚鄉旅人家”“荊楚鄉土美食”“荊楚鄉親好禮”稱號的,分別給予一次性5 萬元獎勵。

7、在上級旅遊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旅遊商品評選活動中獲國家金獎、國家銀獎(或省級金獎)、國家銅獎(或省級銀獎)、省級銅獎的旅遊商品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10 萬元、5 萬元、3 萬元、1 萬元獎勵。

8、對獲得國家級、省旅遊行政主管部門單獨或與其他部門聯合評定的各類“旅遊+”示範基地稱號並開展旅遊接待服務的(中醫藥旅遊示範基地、休閒農業與鄉村旅遊示範點、體育旅遊示範基地、工業旅遊示範點、森林旅遊示範點、水利風景區、文化旅遊基地等),分別給予一次性50 萬元、20 萬元獎勵。

二、市場主體培育獎

乾貨十八條!秭歸文化旅遊獎勵政策出臺,最高獎勵200萬

9、對納入國家、省、市、縣新開工重大項目的旅遊景區賓館飯店旅遊集散中心等在竣工投入運營後,分別給予一次性100 萬元、50 萬元、20 萬元、10 萬元獎勵。支持符合條件的旅遊企業按有關規定享受“納稅信用貸”、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貸款等優惠政策,破解“融資難”問題。

10、經旅遊主管部門認定,新開設旅遊特色商品市場商店(商場),經營一年以上的且營業面積在 300 平方米以上的,按100 元/平方米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 50 萬元。

11、對新建(改造)50 個房間以上的快捷酒店(經濟型酒店)商務酒店度假酒店等,總投資強度達到 100 萬元以上,且正常經營一年以上的予以補助,其中:達到 50 個房間的,每間補助1000 元;達到 100 個房間的,每間補助1500 元;達到200 個房間的,每間補助2000 元。

12、對新建(改造)特色民宿予以補助,擁有獨立衛生間且客房淨使用面積(不含洗手間)不少於 12 平方米的每間補助1500 元。

三、旅遊宣傳營銷獎

乾貨十八條!秭歸文化旅遊獎勵政策出臺,最高獎勵200萬

13、招徠過夜遊客(不含研學市場)。對於推廣“住宿秭歸縣域內旅遊定點接待酒店 1 晚及以上+遊覽秭歸 A 級景區”線路產品的縣內外旅行社(需簽訂合作協議),且當年度團隊遊客的住宿間夜數達到 1000 間夜、2000 間夜、3000 間夜、4000 間夜、5000 間夜的,分別按照每家3 萬元、7 萬元、12 萬元、18 萬元、25 萬元的標準予以獎勵;對超過 5000 間夜(超過部分)的按50 元/間的標準予以獎勵,最高不超過 50 萬元。

14、鼓勵研學旅行。對於在秭歸縣域內積極開發研學旅行市場,當年度入選省級及以上中小學研學基地的運營機構,經認定,給予一次性獎勵10 萬元/家;入選省級及以上中小學研學實踐教育營地的運營機構,經認定,給予一次性獎勵50 萬元/家。對積極推廣在秭歸縣內住宿1晚及以上的研學旅行產品的研學旅行接待機構(需簽訂合作協議),當年度招徠研學旅行遊客達到 3000 人、5000 人、8000 人的,分別按照2 萬元、4 萬元、8 萬元的標準予以獎勵。

15、鼓勵企業營銷。經縣旅遊主管部門認定,旅遊企業在縣域外城市進行旅遊產品宣傳,年度廣告費支出累計在 100 萬元以上的,經審核給予實際宣傳費用10%的補助,單個企業年補助最高30萬元。鼓勵企業策劃舉辦秭歸旅遊特色主題活動,經縣旅遊主管部門認定的,給予承辦經費20%的獎勵,最高獎勵5萬元。

16、鼓勵鄉鎮舉辦旅遊營銷活動。依託文化、觀光、休閒、美食等元素,舉辦賞花摘果、豐收節、鄉村音樂會、美食節、年貨節等鄉村旅遊主題活動,引導異地旅客來秭參加活動,每次活動接待外地遊客分別達 200 人、300 人、600 人以上的,可分別給予鄉鎮2 萬元、3 萬元、5 萬元的獎勵。

四、人才隊伍扶持獎

17、持初級導遊資格且在我縣旅行社工作的,每年獎勵2400 元;持中級導遊資格且在我縣旅行社工作的,每年獎勵6000元;持高級導遊資格且在我縣旅行社工作的,每年獎勵12000 元。

18、對在秭歸縣內從事導遊工作並獲得國家級、省級和市級優秀導遊員稱號的導遊員,按國家級 10000 元、省級 8000元、市級 3000 元標準給予獎勵。對在秭歸縣內從事旅遊行業並獲得國家、省、市、縣級文旅部門授予的其他榮譽稱號的人員, 按國家級 3000 元、省級 2000 元、市級 1000 元、縣級 500 元標準給予獎勵。(秭歸縣文旅局)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