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网讯 2020年4月22日,应平江县人民法院邀请,平江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崔灿、诉讼监督局局长郑慧、副局长张骁骥一行三人来到平江法院参加工作会议,双方就法院执行工作中如何提升检察机关参与度,利用检察机关监督职能,更好地促进执行权阳光运行开展了讨论。
检察院就该院在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如何在刑事财产刑案件、民商事案件、行政非诉案件、公益诉讼案件等执行案件中更好地行使监督职能向法院征询意见,并针对工作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难点问题提出了相关建议。
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方炳均表示,平江法院历来重视检察机关对执行工作的监督作用,此次主动邀请检察院召开会议就是要与检察机关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强化检察监督对法院执行工作的促进作用,从而达到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目的。今后,平江法院将就“拒执罪”打击、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等方面加强与检察机关协作,一同探索法检协作新模式。同时,重大疑难执行案件的执行除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执行外,还将邀请检察机关一同见证,确保执行权在阳光下运行。
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崔灿表示,就执行监督方面法检两院建立沟通机制,不但有利于检察机关开展监督工作,也有利于检察机关深入了解法院执行工作,从而增进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平江检察院将进一步密切与法院的工作联系,形成法检两家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良好监督格局,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通过会议,双方一致同意建立协作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并确定了工作联系人,建立了微信工作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