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一抖音主播委托他人想打造成网红,没想到

近日,漳浦县法院通过福建移动微法院进行网上庭审,调解一起因抖音代运营协议产生的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1996年出生的洪某是一名抖音主播,苦于自身技术水平,直播事业一直没有太大的起色。看着其他主播轻易便坐拥百万粉丝,他梦想着有一天也能成为一名网红。经人介绍,洪某在网络上认识了1998年出生的林某。林某告诉洪某,网红背后都是有团队支持的,你单打独斗完全没有竞争力。


漳浦一抖音主播委托他人想打造成网红,没想到

(网络配图,图文无关)


在林某的说服下,2019年12月8日,洪某与林某在网上签订了《抖音代运营合同》,约定自2019年12月8日起至2020年3月8日止,由林某根据洪某的实际情况为其提供运营团队支持、搭建抖音网上销售平台、发布40-45个经洪某确认的抖音视频作品,并确保账号粉丝数不低于30000人,商品曝光量不低于200万。合同签订后,洪某于2019年12月10日通过微信转账15000元给林某作为首期代运营款。三个月的合同期限到了,洪某发现自己并没有等来成为网红的一天,其抖音号商品曝光量为零,关注人数也不过寥寥数百人,更过分的是,林某提供给自己的几个视频均系抄袭另一抖音网红的创意,导致自己遭恶评和举报。愤怒之下,洪某起诉至法院,要求林某返还15000元的抖音代运营款。


漳浦一抖音主播委托他人想打造成网红,没想到

(网络配图,图文无关)


漳浦法院受理该案后,主审法官考虑到被告林某人在河南,受疫情影响不方便参加庭审的情况,指导双方通过福建移动微法院进行在线调解,针对原告洪某的诉讼请求及被告林某提出的洪某拖延支付尾款的问题,引导双方遵循诚实信用的基本道德,进行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原、被告达成一致,由林某限期归还洪某10000元的代运营款,并通过移动微法院签订了调解笔录及调解书送达回证,足不出户案件即得到妥善解决。


点评:原告洪某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即通过网络与他人签订合同并支付钱款,其行为本身存在极大的风险。被告林某在收到代运营款后未依约履行,最终引发了本案纠纷。希望原、被告双方都能吸取教训,在今后的经济往来中保持审慎的态度,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减少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来源:闽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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