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去開無犯罪記錄證明被抓,檢方:不算自首

逃犯去開無犯罪記錄證明被抓,檢方:不算自首

現代快報訊(記者 劉遙)近日,現代快報記者從江蘇省海安市人民檢察院瞭解到一起逗樂檢察官的詐騙案。當地一名小夥為了考試去派出所想辦一張無犯罪記錄證明,沒想到證明沒辦成,還被民警當場拿下。原來,這個小夥因涉嫌詐騙罪被網上追逃,而他去派出所"自投羅網"的行為也不能算作自首。4 月 23 日,該小夥被判處有期徒刑 1 年 3 個月,緩刑 2 年 3 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 3 萬 5 千元。

2019 年 10 月,家住南通海安的男子吳某,準備報考某事業單位,但需要出具無犯罪記錄證明。他來到海安市公安局濱海新區派出所,想讓民警幫忙開一張,可當民警將其身份證號碼輸入電腦查詢時,發現吳某因涉嫌詐騙罪已被網上追逃。於是,民警當場將其抓獲。

現代快報記者瞭解到,吳某從 2017 年開始,以發生交通事故急需用錢、可以幫忙辦理取保候審等理由騙取多人錢財,共計 14 萬多元。2018 年 10 月 19 日,吳某還騙到了一名受害者的信用卡及密碼,刷卡套現了 1 萬多元。

據吳某交代,"犯事"後,他十分害怕遇見警察。可他為了考試,又心存僥倖覺得警務服務中心的民警只負責辦事,不會注意到他,這才鋌而走險進了派出所,沒想到還是被抓了。

承辦此案的江蘇省海安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告訴記者,雖然吳某是去派出所"自投落網"的,但不能認定其有自首情節。

海安檢察院以吳某涉嫌詐騙罪、信用卡詐騙罪向海安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4 月 23 日,吳某被判處有期徒刑 1 年 3 個月,緩刑 2 年 3 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 3 萬 5 千元。

來源:現代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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