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新行政区划——河北省沧州市

河北省沧州市

沧州市下辖2个市辖区和10个县,代管4个县级市,共计16个县级行政区。

沧州市,地处河北省东南部、河北平原东部的黑龙港流域,东部滨临渤海,北部与天津、廊坊接壤,西部及西南部与保定、衡水毗邻,南隔漳卫新河与山东省的滨州、德州相望。全市总面积1.4万平方公里。2019年,常住人口754.43万人,沧州市实现生产总值(GDP)3588.0亿元。

☞河北省下辖地级市

市辖区:

  • 运河区
  • 新华区

县:

  • 沧县
  • 青县
  • 东光县
  • 海兴县
  • 盐山县
  • 肃宁县
  • 南皮县
  • 吴桥县
  • 献县

自治县:

  • 孟村回族自治县

县级市:

  • 泊头市
  • 任丘市
  • 黄骅市
  • 河间市

沧州市行政区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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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区

  • 沧州渤海新区
  • 沧州经济开发区
  • 沧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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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1949年8月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成立,设沧县专区,专署驻沧县镇,辖11个县。

1958年6月,天津市归属河北省后,沧县专区与天津专区合并,称天津专区,专署驻天津市,同年9月,沧县镇改设沧州市(县级),随后撤消并入沧县。

1959年初,撤天津专区并入天津市。

1961年6月1日,恢复沧州专区,并恢复沧州市(县级),专署驻沧州市。

1967年12月,沧州专区改称沧州地区。

1983年12月,沧州市改为河北省辖市,行署和市政府同驻沧州市。

1993年7月,地、市合并为沧州市,市政府驻运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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