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7月23日,中國空軍在三亞上空擊落一架英國民航客機

1954年7月23日上午7點45分左右,隸屬於英國國泰航空公司的一架登記號碼為VRHEU的DC-4型號客機從新加坡起飛,抵達曼谷後繼續返港。機上載有機組人員6人,乘客12人。

1954年7月23日,中國空軍在三亞上空擊落一架英國民航客機

道格拉斯DC-4是四發動機螺旋槳客機,最多可載86名乘客,後成為後來DC-6及DC-7的 設計基礎


當飛機飛到我國海南三亞南部海域上空時,遭到正在三亞海域為蘇聯、波蘭油輪護航的解放軍空軍兩架兩架拉-11戰鬥機的攻擊。

1954年7月23日,中國空軍在三亞上空擊落一架英國民航客機

拉-11戰鬥機,蘇聯研製的最後一款活塞式戰鬥機。中國共進口163架。 主要用於為轟炸機護航。


1954年7月23日,中國空軍在三亞上空擊落一架英國民航客機

空軍拉11戰鬥機部隊

該飛機在發動機起火後,在海面迫降成功,右邊機翼與機尾在迫降時折斷。部分生還者成功離開下沉中的飛機殘骸。機長及副機師約於兩分鐘之後方才爬上充氣式救生艇,並救起其餘客人。


此次事件造成8人死亡,其中包括2名英國人和3名美國人。


事件的發生震驚了世界,有西方媒體認為,這是中方有計劃有預謀的一次襲擊事件。理由是中國得到情報,認為這架飛機上有美國或英國的重要人物。還有一種說法,說客機被擊落時,發現海南島附近有蘇聯潛艇,意在說明此次事件是中蘇共同策劃的。


7月24日,英國駐華代辦杜維廉奉英國外交部長之命正式照會中國外交部副部長章漢夫。並向中方提出嚴重抗議,要求中國政府對此事負責和賠償。同日,美國國防部部長威爾遜以救援這架民航機為藉口,派出航母戰鬥群抵近海南島。


1954年7月23日,中國空軍在三亞上空擊落一架英國民航客機

美國航母戰鬥群


中國南海的形勢驟然緊張,戰爭大有一觸即發之勢。


中央得知這一消息後,立即指示外交部著手調查和處理。7月25日,中央批准了由外交部副部長章漢夫草擬、劉少奇修改的照會。


26日,章漢夫代表中國政府正式復照杜維廉:

最近臺灣蔣介石殘餘匪幫的飛機,向包括海南島在內的中國沿海地區和島嶼較前更加擴大騷擾範圍,並空投特務潛入中國境內,對前來中國通商的各國商船進行海盜攔截,力圖製造亞洲緊張局勢。因此,在中國沿海地區和島嶼經常發生戰鬥。

據我軍事機關收到來自海南島方面的報告:7月23日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巡邏機在海南島榆林港上空執行巡邏任務之際,曾經與一架蔣匪飛機在該上空遭遇,發生戰鬥。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得知此消息後,即行多方面調查,始知該飛機實系英國所有的運輸機,被我巡邏飛機誤認為國民黨匪幫飛機來侵襲我榆林港軍事基地者。發生此項不幸事件,實完全出於意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對於此次英國運輸機的意外不幸事件表示遺憾,並正在採取適當措施予以處理:對於此次事件中傷亡者及其親屬表示同情、關懷與慰問,對於有關生命及財產損失願意給予適當的撫卹與賠償。


接到中方的復照後,27日,英方照會中國政府,提出四點:

第一,英方認為海南島軍事當局報告中所指的戰鬥令人費解。因為該運輸機完全是非武裝的,並有明顯的英國標誌。

第二,英方要求中方對造成此次事件的負責人員予以懲戒。

第三,中方應立即採取措施,防止類似事件再度發生。

第四,關於賠償有關生命及財產損失。


7月28日,章漢夫與杜維廉就此事舉行會談。會談中,英方提出如下要求:

第一、對有明顯標誌的英國運輸機進行攻擊的原因做出解釋,希望中方的答覆能滿足英國政界的輿論。

第二、英方希望中方明確說明正在對有關人員採取紀律處分。

第三、代美國政府向中方提出兩項抗議。


對英方的要求,章漢夫首先重申了中方照會中的精神,並承諾調查後另行答覆。至於英方代美國提出的抗議,章漢夫明確表示不能接受,認為英國運輸機發生意外事件,是中英兩國之間的事情,與他國無關。

1954年7月23日,中國空軍在三亞上空擊落一架英國民航客機

時任外交部副部長的章漢夫

8月4日,章漢夫致信鄧小平,彙報了英方提出的三個要求,並請示處理意見。5日,鄧小平批示:此事已與總理商定,暫不答覆。


在7月26日的照會中,中國方面已表示願意對有關生命及財產損失給予適當的撫卹與賠償。由於新中國成立不久,對解決此類國際爭端的知識和經驗還很缺乏,因此,事件發生後,中央即指示有關部門就責任和賠償問題分頭進行研究,以便提供參考意見。


7月28日,軍委民航局向中財委提供了一份較為詳細的資料,主要涉及四個方面的問題:

一、被擊落飛機所屬公司的情況;

二、被擊落飛機的作價問題;

三、旅客行李貨物的賠償問題;

四、空勤人員的賠償問題。


根據上述資料,軍委民航局認為對這一事件的處理,還應考慮到以下幾種情況:

1、領空權的問題。認為每一個獨立國家對其領空都有完全和絕對的主權,我國非芝加哥航空公約的簽字國,而且與英國或香港政府之間並沒有任何航空協定,因此,英國民航飛機沒有穿越我國領空的權利,中方沒有負全責的必要,這一點英國政府應當明白,現在我國政府願意賠償只是說明我方合情合理的態度。

2、提出要求賠償的地點問題。認為根據國際慣例,對此次失事問題的交涉只能是香港政府或英國政府。

3、關於生還旅客的問題。認為按照國際各航空公司的一般慣例,應予以生還乘客適當的照顧和必要的治療。治療費用不應超過對死亡者的賠償費用,可以根據對方要求做合理的考慮。

4、要求賠償的具體數字問題。認為賠償數額應首先由英方正式提出,在提出要求時,應有必要的根據和足夠的資料證明,再根據對方提出的資料和根據,並結合我們所掌握的情況以及處理本案的總的精神,進行審查後決定。


9月15日,英方就賠償問題照會中國政府,提出總計36.7萬英鎊的賠償要求。

10月21日,中國外交部歐非司司長黃華就賠償方案問題上報章漢夫和周恩來。

10月23日,中國政府就賠償問題照會英方,同意英方提出的賠償要求。11月1日,英方復照,對中方的處理方案表示滿意,並認為該事件已經結束。

11月18日,外交部辦公廳將36.7萬元英鎊的支票隨照會遞交給英國駐華代辦處。11月19日,英國駐華代辦處復照中國外交部對接到支票一事予以確認。


至此,中英雙方關於賠償問題的交涉告一段落,同時,這也標誌著這起誤擊英國民航飛機事件而引發的中英外交爭端基本解決。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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