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住建厅发布修改《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合同和竣工结算文件实行网上备案的通知》的通知。
通知取消了多项合同的备案工作,简化了工作流程,具体是改变了哪些呢?
取消合同备案
本次通知,取消了施工多项合同的备案,删除了合同备案的相关条款:
【1】取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类合同(勘察、设计合同)、工程总承包(EPC)合同、施工类合同(施工总承包合同、专业承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服务类合同(项目管理合同、招标代理合同、委托监理合同、造价咨询合同)和其他有关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工作。
【2】删除《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合同和竣工结算文件实行网上备案的通知》(川建造价发〔2017〕873号)文中涉及合同备案的相应条款或内容。
加强行政部门监督管理
取消合同备案工作后,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要求,通过动态检查和随机抽查方式,继续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的监督工作。
虽然删去了合同备案工作,简化了工程施工流程,但加强了行政部门的监管力度,对于将来施工的规范化与简便化有了很大的影响。
文件原文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修改《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合同和竣工结算文件实行网上备案的通知》的通知
川建造价发〔2019〕241号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的决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4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有关文件的通知》(建法规〔2019〕3号),决定对《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合同和竣工结算文件实行网上备案的通知》(川建造价发〔2017〕873号)予以修改,现通知如下:
一、取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类合同(勘察、设计合同)、工程总承包(EPC)合同、施工类合同(施工总承包合同、专业承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服务类合同(项目管理合同、招标代理合同、委托监理合同、造价咨询合同)和其他有关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工作。
二、删除《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合同和竣工结算文件实行网上备案的通知》(川建造价发〔2017〕873号)文中涉及合同备案的相应条款或内容。
三、取消合同备案工作后,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要求,通过动态检查和随机抽查方式,继续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的监督工作。
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4月29日
哼哼办公
我们专注于为建筑咨询服务企业提供一套成熟的工作管理流程,我们是追求完美的技术流派,我们是“成熟管理”的创新者,我们拥有……
☑ 全局性:简化流程,全局掌控
☑ 智能性 :信息关联、一键排证
☑ 数字化:多维度数据图、报表
☑ 安全性:安全保障、技术支撑
点击了解更多,即可免费获得哼哼办公预约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