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畢業生申請律師執業實習:可先實習後考取法律職業資格證

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官網4月23日消息,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農業農村部、文化和旅遊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知識產權局聯合發佈了《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實施部分職業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注意到,根據上述《通知》,尚未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高校畢業生,符合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和申請律師執業實習其他條件的,可先申請實習登記,在律師事務所實習。實習期滿經律師協會考核合格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或者自收到考核合格通知之日起一年內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可以按規定申請律師執業。

此前,根據《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管理規則》,申請實習人員應當符合六個條件: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或者律師資格證書;品行良好;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未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未曾被開除公職或者被吊銷律師執業證書。

上述《通知》稱,為進一步強化穩就業舉措,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經國務院同意,對《國家職業資格目錄》中部分職業資格實施“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實施“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是當前形勢下穩定高校畢業生就業的重要舉措。

《通知》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監督指導,精心組織實施,做好政策宣傳和輿論引導,讓廣大高校畢業生和社會公眾充分了解政策,讓用人單位精準把握政策,確保政策落實落地。要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合理安排職業資格考試,為高校畢業生參加考試提供便利,統籌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和職業資格有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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