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一邊逼你走,一邊喊你把簡歷給他,他幫你找工作,是一種什麼心態?

請叫我大表姐one


“劍心職場”觀點:逼你走的不是HR,而是你公司的老闆。HR逼你走,是因為他“替老闆背鍋”的角色,決定了他不得不這麼做;他幫你找工作,是因為你並沒什麼大錯,卻要逼你離職,感覺自己是在“為虎作倀”,良心上有點過不去。

在很多行業,有些員工因為年齡大了,或其他原因導致業績下滑。公司想要辭退員工,而又不願因付出補償金,就會採取這種勸退的做法。勸退你的絕不是HR,因為HR沒有這個權利,頂多有個建議權。

我有個朋友,曾經在某餐飲行業做人事主管。有一天老闆把他叫到辦公室裡,讓他給某位女同事發調崗通知書,要外派她到500公里的外省做加盟工作。

在這之前,朋友瞭解到這位女同事在備孕二胎,便把情況反饋給老闆。老闆不為所動,堅持讓朋友發調崗通知。接到通知後,這問女同事直接辭職了。

後來朋友問我:“下次遇到這種情況,怎麼說服老闆改變決定呢?”

“很顯然,你沒理解老闆的真實意圖。老闆明擺著逼員工主動離職,你怎麼可能會讓他改變決定呢?”

“那人家也沒犯錯,就把人家逼走了,良心上過不去呀!”

“那沒辦法。人力資源這種職能部門,很多時候就是替老闆背鍋的。你不幹,也會有人幹,而且很可能你會因此丟掉工作。”


碰到這種情況,最明智的做法,就是和公司協商離職,爭取多拿一點賠償金。如果你選擇硬剛,繼續跟公司耗著,接下來各種排擠,甚至嚴重的精神折磨,最終得不償失。


劍心職場


看到這個問題,腦海裡突然浮現出這句俚語,黃鼠狼給雞拜年,不安好心。

一邊逼著我走,不想給賠償,怎麼噁心怎麼來?一邊卻偷偷的和我說,把簡歷發給他,他幫我找工作。有這麼好心嘛?小心上套受騙。

王哥,就經歷過這樣的事情,公司IOS開發工程師,碩士畢業,3年工作經驗,入職該企業2年時間。公司因為業務方向調整,移動端不再是公司發展重點,決定把移動端的人員裁掉,但是按照公司尿性,裁員又不想給員工賠償。不過公司的HR也是個老江湖,勸退員工時滴水不漏,隻字不提裁員的事情,一味地強調王哥工作業績不理想、最近沒事做、項目不飽和,發現王哥最近在招聘網站刷簡歷。總之,HR就是各種強詞奪理,各種挖坑給員工跳。HR給王哥建議:1個月內帶薪請假找工作,找到工作後,主動離職;HR可以通過圈內的人脈資源,給王哥推薦工作;配合待入職公司做好背景調查。

最終的結果是,王哥雖在一個月內如願找到工作,在月底提出離職,但是放棄了自己本該有的利益訴求,是否真的是個雙贏結局呢?

站在員工角度考慮,是否該爭取的利益必須要爭取,答案是肯定的。

很多HR,都是紙老虎,專撿軟柿子捏,碰到強硬的,也就少了些套路,多了些真誠。

1、HR逼你走,作為員工的自己,必須要保障個人切身利益。

一般來說,按照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可以參考Coco3月1號寫過的一篇問答:【公司要開除員工,不願開辭退證明,還命令辦離職,員工應怎麼應對?】附有詳細的操作路徑。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就算秉著勞資雙方友好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用人方至少按照N+1來協商,N是工作年限。那對於案例中的王哥而言,很明顯自己主動放棄了經濟賠償金的訴求。

2、當HR試圖打感情牌時,應該非常理智的打斷,一碼事歸一碼事。

就像王哥所在公司的HR,和王哥打感情牌,你在一個月內找工作,我可以幫你業內推薦,並且找工作期間,請假我可以和老闆申請帶全薪。貌似站在員工的角度考慮,但實際上掩蓋了想要零賠償勸退員工的本質。

遇到HR在打感情牌時,應該果斷拒絕,防止被套路,應該理智的就被勸退這件事來討論有賠償金的解決方案。

3、HR的嘴,騙人的鬼,看怎麼給你上套。

給你爭取一個月的找工作期限,又給你推薦工作,都是逐漸給員工上套。我們來分解下,他們的操作路徑:

  • 打感情牌,並表示給你爭取一個月時間找工作,帶全薪找工作;

  • 找工作,是否需要請假,如果不批覆,是否默認為曠工,你會發現你每次請假他不會回覆;

  • 一旦你提出異議,就告知你沒有經過同意的請假算曠工,會按照違法公司規章制度處理;

  • 安撫情緒,給你顆甜棗,會幫助你找工作,給你圈內推薦簡歷,更坐實請假找工作的事實。

  • 最後上套後,只能接受HR的勸退建議,一個月不管是否找到工作,也只能滾蛋了。

站在HR角度,他為什麼這樣做,明哲保身。

有溫度的企業,如果遇到經濟性裁員,都會在經濟賠償的前提下,積極幫員工推薦工作,體現企業的社會責任感。但是很多中小民營企業、甚至大公司,都會遊走在道德和良知邊緣,節約成本的前提下,儘可能的挖坑設陷阱讓員工自動離職。那HR在這個過程中,充當幫兇的角色。

很多時候,也不怪員工對HR這個崗位的人不感冒,竟扮演幫兇、劊子手的角色。那對於案例中的王哥而言,老闆對HR員工關係模塊考核要求是,儘可能的零成本裁員,如果涉及到經濟賠償,月度績效考核扣錢;如果涉及到經濟糾紛,月度績效考核扣錢。

所以,站在HR的角度,一邊充當惡人去逼員工離職,一邊充當好人給員工推薦工作,最終的目的都是想員工自己主動提出離職,讓自己工作能夠順利圓滿的完成。

不過也存在,員工和HR私交關係不錯,HR站在朋友的角度為員工考慮,推薦工作。不過我是不信,HR如果真有這個實力幫別人推薦工作,早就把自己推銷出去,至於在這家公司扮演壞人,誰又不想做個好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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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co寶貝1126


兩種可能:一種是怕你賴著不走,如果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要支付賠償金,一半以上的老闆都不希望出現這種情況,所以HR 也是不得已而為之,軟硬兼施讓你自己請辭;另一種是確實覺得你某一方面有專長,真心實意想為你找份理想點的工作,這類HR 往往是你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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