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丈夫若戰死沙場,剩妻子一個人在家該怎麼辦?

浪客文史


古代丈夫若戰死沙,她的妻子有四種選擇:

自殉

古代男子當兵一般是貧民百姓出身,除非立了戰功晉升為將,全家改變命運,但這種情況是少數。

古代戰事頻繁,僅僅隋朝至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社會一直處於戰爭動盪之中,戰亂持續400餘年,給廣大人民帶來深重災難,無數男子戰死沙場。多少妻子失去丈夫,多少兒長失去父親,多少老人失去兒子,帶來的是千千萬萬個破碎的家庭。

戰亂時期丈夫戰死沙場,許多妻子無依無靠,失去了依靠,失去了希望,加之生活貧苦,生不如死,自殺往往是她們擺脫絕望的最好選擇。如果女人也處在戰事之中這樣的結局當然是浩然氣節的表現。

南宋末期,在元軍的圍困下退守福建崖山一帶的南宋小朝廷在丞相陸秀夫的率領下,十幾萬軍民英勇搏鬥,終因寡不敵眾,身陷絕境。最後宰相陸秀夫抱著7歲的小皇帝趙昺首先投海自沉,一班文臣武將也紛蹈海自盡,跟隨的十幾萬男女老少前仆後繼,一道赴海殉國。崖山海面十幾萬屍體浮現,山河失色,天地為之哀吟!

史載,清初,清政府頒佈《剃髮令》,“留髮不留頭”。惟有江蘇江陰一個小縣城20餘萬人拒不執行。清軍率軍攻打縣誠,全城軍民奮起抗爭,歷時81天,外無救兵,內無糧食,城破男人全部戰死,女人跟著殉節,譜寫了氣壯山河的篇章!

改嫁

應該說,現在女人不管是丈夫從軍死亡還是其它原因故去都可以改嫁,這是受法律保護的。

但是,古時候在不同的朝代有不同的規定。

漢朝時有“夫婦之道,有義則合,無義則離。”的說法

寡婦改嫁,古時稱為“再醮”,意思是再舉行一次酒宴,並無禁止之意。

歷史上婦女改嫁的事例很多:孔子在兒子孔鯉死後,主動將守寡的兒媳改嫁到衛囯;三國時代曹操將才女蔡文姫從匈奴贖回,改嫁於董祀;西漢卓文君夜奔司馬相如,由愛慕而改嫁傳為佳話;漢武帝的姐姐平陽公主與大將軍衛青的結合,是第二次改嫁;唐太宗21女,改嫁有6人、唐高宗19女,改嫁有4人;北宋女詞人李清照,在丈夫趙明城死後,曾改嫁汝舟。古時不論宮廷和民間,都是在一定程度上允許改嫁。

守節

關於婦女守節發端於宋,盛行於明清。程朱理學為維護封建社會秩序,宣揚“餓死事小,失節事大。”、“從一而終”的貞節觀,為婦女婚姻自由套上了沉重的枷鎖。譬如江南徽州一帶貞潔牌坊群,就是明清二朝無數婦女守節死亡的證據。

古時徽州商人名揚天下。“前世不休,生在徽州。十三四歲,往外一丟。”這句俚語是對微商的真實寫照。古代徽州人有經商的習俗與精明的頭腦。這些人從小跑江湖,長年累月地在外做生意,將家眷留在故鄉,一旦亡故,其年輕妻子無法改嫁,只有在家陪伴翁婆、撫養孩子,渡過漫長的寂寞難熬歲月。有的幸運享受到一塊貞潔牌坊的榮耀,這當然是家庭經濟條件好,事蹟感人,層層推薦到朝廷,由皇帝頒詔才行。更多的寡婦只能青燈相伴人老珠黃,潦草一生。至於戰死沙場男子的妻子也和普通女人一樣,有的晚景更加淒涼。

復仇

古代丈夫戰死沙場其妻聞知馬上覆仇的情況基本上鳳毛麟角,實屬少見,這當然正常。因為女人是弱者,攻城拔寨是男人的擔當。

詩云“可憐無定河邊骨 猶是深閨夢裡人。”這是歷代千千萬萬婦女發出的哀歌!

然而,古代也有梟雄女人 ,在丈夫捐軀,拍案而起,披掛上陣,替夫報仇雪恨。

史載,在成吉思汗當政時期,蒙古大軍西征時,為報復花剌子模國對蒙古大軍的屠殺,成吉思汗率20萬大軍進行報復,任命自己的兒子拖雷擔任攻打該國一座城市的重任,女婿為先鋒。由於城牆堅固,易守難攻,女婿被箭射中當場死亡。其妻子聞知,悲傷難忍,在帶有身孕的情況下披甲上陣為丈夫報仇。最後城破,她們號令屠殺全城,174萬人死於其屠刀之下。

偷情

宋明清時期寡居的女人是不準改嫁的。她們要忍受漫漫長夜的寂寞難耐及心靈的煎熬。有的女人為追求心身的自由,生理的慰藉,有的出格偷情,發現後輕者逐出家門,重者被吊豬籠沉入湖中。這些悲慘的結局、不合理的倫理道德窒息了多少女性的生命。程朱理學真是殺人不見血的劊子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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