隴川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整改落實巡察反饋意見的情況通報

根據縣委的統一部署,縣委第一巡察組於2019年9月9日至10月29日,對縣供銷聯社開展了巡察。2019年12月26日,巡察組向供銷聯社反饋了巡察意見,並提出了整改要求。根據巡察反饋的問題,供銷聯社高度重視,及時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措施、責任領導、責任股室和工作進度,抓好落實,經過近三個月的工作。現將整改落實情況公開如下:

1.關於傳達學習中央、省、州、縣委等重大會議精神不到位的整改。建立聯社學習制度;及時傳達學習中央、省、州、縣委等重大會議精神,結合供銷工作加強學習交流端正學風,嚴格審核學習工作方案,做好檔案收集整理工作;採取提問等方式加深對黨的知識的理解和掌握;以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為契機,樹牢“四個意識”,做到“兩個維護”。

2.關於班子戰鬥力不強,對合作社資金及下屬企業監督指導不夠問題的整改。嚴格執行《隴川縣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辦法》,完成對33個貧困村合作社資金項目的檢查驗收;強化對盛達公司、景山公司的監督管理,健全董事會、股東大會制度;班子成員每月到基層調研1次,指導支持公司盤活資源,增收節支。

3.關於班子民主決策不規範,“三重一大”執行不到位問題的整改。制定社有資產監督管理辦法,督促三川公司辦理土地手續,防範化解抵押風險,完善並嚴格執行“三重一大”制度,及時做好檔案收集整理工作。

4.關於黨的思想建設方面存在的問題的整改。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一是做到年初有計劃,平時有檢查,年終有總結;二是結合供銷工作實際開展討論交流,撰寫心得體會,提高學習質量和效果;明確專人負責檔案收集整理,加強學習培訓,做好記錄和檔案收集管理。

5.關於黨的組織建設方面存在的問題得整改。推進黨支部規範化建設。一是嚴格執行黨員積分制管理,堅持每月一評;二是認真開展黨員公開承諾踐諾工作,做好承諾踐諾登記。

6.關於黨的作風建設方面存在的問題的整改。嚴格落實組織生活制度。一是按要求召開組織生活會、民主生活會和“三會一課”;二是談心談話做到全覆蓋;三是審核批評意見清單,嚴肅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四是結合供銷工作實際和幹部思想動態講黨課,杜絕不切實際的大論長篇;五是做好會議記錄和簽到冊。

7.關於黨的制度建設方面存在的問題的整改。落實每月1次黨員政治生日製度,每月開展主題黨日活動,豐富學習載體,創新活動方式,增強學習的吸引力。

8.關於履行黨的主體責任和“一崗雙責”不到位,管黨治黨不嚴問題得好整改。制定誰分管誰談話制度,做到全覆蓋、記錄全;班子成員每年與分管股室和聯繫企業研究2次以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結合單位實際和年度工作重點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

9.關於風險防控工作抓得不實問題的整改。強化廉政風險點排查,找準找實分析防控點,支部書記負責審核,由王正波同志負責規範黨務公開工作,做到及時公開,全面公開,及時簽訂財務審批委託授權書。

10.關於單位內部制度不健全,制訂的制度沒有結合本單位實際,操作性不強問題的整改。每年年初對單位規章制度進行一次梳理修訂,實事求是,杜絕照抄照搬,增強操作性。

11.關於黨風廉政建設痕跡檔案材料收集不規範方面問題的整改。一是班子每季度研究一次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二是明確管能芬、曹升霜為檔案收集管理員;三是由楊濤同志負責審查黨風廉政建設檔案。

12.關於財務管理不規範方面問題的整改。一是對問題進行全面核實整改;二是規範經費使用,完善財務支出管理制度,堅持收支兩條線,杜絕坐支現象,完善報賬籤批手續;三是嚴格接待審批;四是履行固定資產採購手續;五是按會計科目列支費用。

13.關於落實意識形態責任制不到位方面問題的整改。將意識形態工作納入班子成員述職述廉報告和單位工作報告;結合單位實際完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規範簽訂責任書;把意識形態工作納入年度重點工作計劃,班子會(支委會)每季度研究一次意識形態工作;完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

14.關於掃黑除惡方面問題的整改。一是班子會每季度研究一次平安建設和掃黑除惡工作;二是每季度開展一次涉黑涉惡排查;三是及時學習貫徹上級相關要求,在系統內和掛鉤村廣泛開展宣傳教育,系統內無涉黑涉惡問題。

15.關於脫貧攻堅方面問題的整改。一是班子每月研究一次脫貧攻堅工作,落實脫貧攻堅任務;二是及時傳達貫徹中央、省、州、縣脫貧攻堅工作會議精神;三是幹部職工每月走訪一次掛鉤戶,保持經常聯繫。

隴川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

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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