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國慶強行“奪權”,噹噹網又開始“扯皮”

針對噹噹網內部發生的一系列“奪權”事件,4月26日晚間,李國慶本人對外回應稱,目前已獲得了任何意義上的過半數股東支持。李國慶在回應中表示,接管公章、財務章只是第一步;第二步是“組閣”,即組建班子;第三步是自己會進駐噹噹,開展辦公,給“俞渝”貼封條。

李國慶稱,支持自己的副總有5位,過去三年被俞渝擠走或主動離開,現有管理層(當時總監)如今敢怒不敢言,怨聲載道。“誰做總經理不是管理層,是股東決定,我已經得到8%小股東的6.5%以上支持,有股東、董事會紀要,簽字蓋章。”同時,李國慶公開了此前有報道所描的“四大漢”身份。“四大漢”其實是董事、董秘、律師、攝像和保安。

此外,李國慶還表示,撤銷俞渝的裁員安排,被單方面辭退的員工,可與公司協商一致後重新簽署勞動合同返崗。

從法律角度看李國慶的策略是什麼,此舉是否合法、最終能否“奪權成功”?對此,知名互聯網律師趙佔領認為,根據李國慶的《告噹噹員工書》,李國慶作為股東先召集臨時股東會,做出成立董事會的決議並修改公司章程,董事人員除了俞渝之外,還有李國慶及其他三人。然後李國慶召集董事會,董事會做出選任李國慶為董事長及總經理的決議。李國慶根據董事會決議控制公司公章及財務章,進而實現對公司的全面控制。

李國慶的這一“奪權”過程的關鍵在於,李國慶召開臨時股東會時如何表決,其表決權比例到底多少。根據公開信息顯示,李國慶持股27.51%,俞渝持股64.2%。如果從該持股比例而言,如果俞渝不同意,沒有辦法做出成立董事會的股東會決議。但是,李國慶認為他和俞渝所持股權均為夫妻共同財產,李實際應持有的股權比例是45.85%,李再聯合其他股東,持股比例過半,因此可以做出成立董事會的決議。

李國慶最終能否“奪權”成功,取決於股東會決議是否合法有效。

文 | 上游新聞·重慶商報記者 孫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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