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股海,一招頓悟(3)

2011年夏,我進入到一家在CBD的投資管理公司,專門替人操作股票的公司。我在裡面是業務崗,只負責聯繫客戶,不接觸操作。其實那家也不是什麼正規公司,前期收取客戶股票資金賬戶的10%的管理費。(10萬元就是交1萬元作為管理費,因為公司接觸不到客戶的資金,只能操作賬戶),現在回想起來,那時候就不能進那樣打擦邊球的公司,結果公司老闆被經偵總隊逮起來了,原因是虧損過多,客戶報警。

在那個公司我最大的收穫是認識了我的乾媽,她是對我真的好,也相信我,把7位數的股票賬戶交給我打理,可惜我能力不夠。而且她那賬戶是配資賬戶,10倍槓桿。。。。其結果也是很可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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