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保护未成年花朵,但不保护未成年禽兽

小妙先生

一个有态度的键盘侠


大家好,我是小妙先生!...好久不见!

作为一个父亲,对不起,我忍不了了!

最近两年网络上流行一句话——“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

一条条新闻,一次次刷新我的认知底线。

而就在前两天,又发生了一件让令人发指的恶意杀人案件。

案件的发生地在美丽的大连,受害者是名年仅10岁的女童,而杀人者!不到14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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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冲动犯罪,也不是仇杀。

这个不到14岁的男孩是有准备的犯罪!

事情发生后,同小区多名女士反映,她们都曾遭到这名男孩的跟踪、试探甚至如搂抱这样的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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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不过是他长期窥探的猎物中的一个,恰巧那天女孩的父母错过了接送时间,就被恶魔钻了空子。被骗到家里,试图性侵女孩,结果被拒绝后便恼羞成怒。对女孩实施了暴打,甚至残忍地用尖刀对女孩猛刺多达7次!

而他的父母!不仅没有制止他的恶魔行为,甚至陪同他一起掩埋尸体!清洗现场!在尸体被发现后,还在一旁装作普通围观群众,淡定地嘟囔:真死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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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另一方面,当女孩失踪后,她的父母焦急地四处寻找。

失踪当天晚上22点左右便发现女孩的尸体,而抛尸地点距离女孩家不到100米!

作为父母!看到自己的宝贝女儿躺在草丛中!被压在砖头、编织袋下面,浑身是血!被殴打刀刺伤害到面目全非!是怎么样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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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不可能完全感同身受,但我也是一名父亲!

仅是看着新闻,都被气到浑身发抖,何况女孩的父母家人!早上出门前还是活泼可爱的样子,仅仅几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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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愤怒的是,杀人者以及他的家人都毫无悔意。还拍下杀人视频,跟同学炫耀自己杀了人!

而由于杀人者蔡某年龄未满14岁,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他并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近几年关于未成年犯罪的恶性事件并不少见,随便上网一搜就有一大堆。

湖南一12岁男孩吴某因为在家吸烟,被其母发现后便拿皮带抽打他。吴某便去厨房操起菜刀对他的母亲连砍20刀,其母当场身亡。

事后毫无悔改之意,他说:“我杀的又不是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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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3个小孩在学校小卖部偷零食时,被老师发现。由于害怕老师报警,13岁的小星向2个同伴建议“杀死她,顺便把她的钱抢走”。看到小伙伴犹豫不决的样子,小星还怂恿他们:“我们还小,杀人不犯法。”最终他们劫杀了手无寸铁的女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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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新闻里19岁的杀人犯早在案发5年前就曾掐死一男孩,但因当时年龄未满14周岁未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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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校园暴力事件这几年也屡见不鲜,全国各地纷纷爆出让我们成年人都瞠目结舌的校园虐待、欺凌、侮辱伤人新闻。

我爱我的国家,可是我国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无疑是比较照顾的。法律似乎更关注犯罪的未成年人该如何改过自新,该如何重新生活。可是却忘了被他们伤害、破坏、摧毁的其他生命和家庭。

国外也有未成年人保护措施以及相关法律,可是在遇到一些穷凶极恶,极度恶劣的未成年犯罪时。部分欧美发达国家有补充条款,例如“杀人!下毒!强奸等!他们是有可能被作为成年人进行司法审判的。

英国杀害了2岁男童的两名男孩不仅被判了7年刑,而且出狱后也一直被政府和媒体监控,被大众声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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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未满14岁,偷你钱包的和拿着尖刀刺向你的能是同一个处理方案么?该是一个下场么?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教授宋英辉对此感叹道:“一个国家的司法体系中没有少年法庭、未成年人检察机构、少年警务,就像一个国家的医院没有儿科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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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网络信息发达,孩子们的生活里充斥的流行文化都是些什么?抖音、快手等平台上都是些什么在火热?

作为普通老百姓要思考该如何教育好自己的孩子,也希望并呼吁我们的国家能尽快出台相关政策和法规。

未成年人犯罪不仅要防,也得治。

没有是非观的孩子,是这个地球上最可怕的生物。他们有好奇心、行动力、破坏力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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