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召开2020年税收宣传月新闻发布会

唐山市召开2020年税收宣传月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现场。记者闫航摄

长城网唐山讯(记者闫航)4月24日,唐山市召开2020年税收宣传月新闻发布会,全程如下:

唐山市委宣传部四级调研员 孙伟光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本次发布会也是第29个税收宣传月期间的一项重要活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工作部署,今年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以“减税费优服务 助复产促发展”为主题,时间为4月1日至5月20日,历时50天。期间,全市税务部门将通过线上线下,以报刊专版、网页新闻、“唐山税务”微信公众号、短视频、云课堂、H5、动漫动画等各种形式,向全市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宣传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并以落实、落细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为抓手,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今天,我们高兴地邀请到国家税务总局唐山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新闻发言人赵海文,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科长刘艳霞,纳税服务科科长卢永胜,货物和劳务税科科长宋姊兵就有关情况进行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请赵海文先生就我市税务部门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总体情况进行发布。

国家税务总局唐山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新闻发言人 赵海文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上午好!面对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全市税务系统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聚焦优惠政策落实要给力、“非接触式”办税要添力、数据服务大局要尽力、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力的“四力”举措,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本次新闻发布会以“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为主题,目的是让广大公众更加深入了解疫情发生以来税费优惠政策出台情况,以及税务部门抓落实,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主要做法。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国家先后出台5批23项税费优惠政策:第一批12项政策主要聚焦疫情防控和支持医疗救治工作。第二批2项政策主要聚焦减轻企业社保费负担。第三批3项政策主要聚焦帮助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第四批4项政策主要聚焦稳外贸、稳外资。第五批2项政策主要聚焦缓解企业的资金压力。

为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的通知》,省税务局单独或与其他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各项税收工作的通知》《关于落实支持企业应对疫情防控十条税收措施的通知》等文件。我市也出台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支持中小企业渡过疫情难关的若干措施》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市税务局紧紧围绕上级决策部署,立足我市实际,主动作为,精准施策,成立了市局复工复产分析工作协调指挥组,制定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唐山市税务局疫情防控期间应用增值税发票数据分析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工作方案》,编制税收优惠政策指引,与市医保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关于阶段性减征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实施方案》等落实支持疫情防控的各项税费政策举措,努力缓解因疫情造成的企业停工停产问题,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冲击。

一、广泛宣传、精准推送,确保各项政策落实落地。为确保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及时了解最新税费优惠政策,全市税务系统对内抓学习研究,对外抓宣传落实,内外并举、精准施策,实现税费优惠政策宣传辅导全覆盖。一是构筑政策静态平台。以“唐山税务”微信公众号为平台,推广防控疫情政策汇编,涉及防控疫情税收优惠政策、热点问题和操作指南等政策信息70条,并将相关政策生成二维码,方便广大纳税人、缴费人了解和掌握防控疫情相关优惠政策。二是发布政策动态信息。截止4月17日,全市税务系统通过各类税企沟通群组,包括微信群、QQ群以及政府沟通平台发送333.07万条相关信息;通过电话通知、解答各类税收政策6.4万户次,短信发送数量29.53万条。三是实现政策精准推送。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全市税务系统有效开展政策推送工作,目前已向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的三个行业、3.1万户纳税人,推送免征增值税政策;向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四个行业5882户纳税人,逐户推送“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向全市52家救治定点医院和设有发热门诊医疗机构推送《防疫防控人员享受优惠政策明白卡》,覆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24162人。此外,还向405户捐款企业和65户捐赠防疫物品企业“点对点”进行公益性捐赠优惠政策专项辅导。

二、减轻负担、纾解压力,支持广大企业复工复产。全市税务系统从疫情防控和企业实际情况出发,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有效释放政策红利作为工作的立足点,尽心尽力支持企业全面复工复产。一是落实好延期政策。向社会发布总局2、3、4月份征期延长公告,在此基础上,对受疫情影响较大、办理申报困难的中小企业延期申报和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延期缴纳的条件、资料和时限等内容进行细化。截至4月17日,全市共为20户纳税人核准了延期申报。另有125户纳税人被核准延期缴纳税款,涉及税款4.49亿元。二是支持好物资生产企业。关注全市范围内从事医用防护用品、消杀用品、医疗器械、关键原材料及医药等生产企业,实行一企一策,开展对点帮扶,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立即享受优惠政策。目前,已为唐山亚特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等5户企业办理留抵退税1080万元。同时,为满足企业需求,调增了160户企业领用发票的限额限量。三是服务好外贸出口企业。面向全市700余家出口企业开展网络培训,并提高出口退税受理审核质效,多批次办理出口退税。截至4月17日,已为483户出口企业办理退税4.88亿元,有效地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压力。四是开展好社保退费工作。与人社、医保、财政等部门加强沟通对接,建立合作机制,随时沟通工作进度,及时解决疑难问题。截至4月17日,全市累计完成社保费退费2.79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三项社保费合计退费1.31亿元,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退费1.48亿元。

三、创新举措、优化服务,确保“非接触式”办税高质高效。本着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理念,充分把握疫情防控需要,不断优化纳税服务举措,深入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一是安心“网上办”。按照“涉税事、网上办,非必须、不窗口”的原则,广泛宣传电子税务局、手机APP办税、24小时自助办税终端等“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渠道,强化网上办税缴费咨询服务,公布各类咨询电话196个,加强330台自助办税终端的安全维护,使纳税人、缴费人办理涉税事项更便捷、更安心。二是尽心“预约办”。对必须到办税厅现场办理的纳税及缴费业务,实行电话预约、分时段错峰办理。截至4月17日,各办税服务厅现场累计接待纳税人10.3万人(次),办理各项业务13.8万笔,其中:办理税费申报业务2.7万笔,发票业务7.5万笔,新办套餐、税务注销等其他业务3.6万笔。三是暖心“邮寄办”。与中国邮政合作开展发票“网上申领、邮政寄递”业务,在路北区税务局设立唐山市发票邮寄中心,实时处理纳税人的发票申领业务,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聚集,让纳税人在家就能领到发票。截至4月17日,邮寄发票4057户次,28.68万份,解答问题2.42万条。

以上是近一时期全市税务系统立足税收职能、落实优惠政策、助力复工复产,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取得的阶段成效。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扛起责任,以更扎实的举措、更优质的服务、更突出的成效,提升纳税人满意度,确保税收战“疫”取得最终胜利,为唐山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税务力量。

唐山市委宣传部四级调研员 孙伟光

感谢赵海文先生的权威发布。

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需要提问的记者朋友举手示意,并在叫到提问前通报所在媒体然后提问,谢谢!

记者:疫情防控期间,唐山的企业在社保费缴纳方面具体享受的政策是怎样规定的?

市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科长刘艳霞:在疫情防控期间,为纾解企业停工停产带来的经营困难,河北省出台了阶段性减免企业三项社保费政策,主要包括免、减、缓三方面措施。其中“免”是指2020年2月至6月,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为5个月。“减”是指2020年2月至4月,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减征期3个月。“缓”是指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逐级汇总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共同认定后,可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唐山市出台了阶段性减征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政策,主要包括减、缓两方面措施。其中“减”是指2020年2月至6月,对我市参保企业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为5个月。“缓”是指将职工疫情防控期间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和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补缴费款,征缴期暂延长至疫情防控期结束的次月月底,延迟缴纳期间不影响正常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关于社保费政策落实还有一点需要说明的,就是河北的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是3月份发布的,而优惠涉及2月份的费用交纳情况。目前,按照河北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和相关程序规定,对于2月份已经缴纳当月社会保险费企业,无需参保单位提交申请或报送相关资料,由各地税务、人社、财政等相关部门依职权按程序批量发起退费。对于2月份已缴纳当月社会保险费的大型企业,经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参保单位沟通后,尊重参保单位的意愿,可选择退费或冲抵以后月份的费款。同时,按照唐山阶段性减征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政策和相关程序规定,对2月份已缴纳的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各地税务、医保、财政等相关部门依职权按程序批量发起退费。

记者:这次疫情期间,个体户受到的冲击比较大,税务部门为了支持个体户的复工复业,除了您刚才说的优惠政策,还有其他的优惠吗?

市局货物和劳务税科科长宋姊兵:为支持广大个体工商户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同时加快复工复业,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2020年13号公告。公告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这个文件适用于所有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但不限于个体工商户,包括单位、个体工商户、自然人等。整体上讲大部分个体户都能享受到这个优惠。不过如果咱们个体户已经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了,就不能享受这个优惠了。

记者:我关注到每年税务部门都通过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来助力优化营商环境,针对今年这个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税务部门在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中有那些举措?

市局纳税服务科科长卢永胜:我来介绍一下。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安排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今年以“战疫情促发展 服务全面小康”为主题,连续第七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唐山市局按照“四力”要求,结合做好“六稳”工作,“三创四建”活动,以及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推进落实好“春风行动”的四方面、24大项、71小项工作。一是支持疫情防控帮扶企业纾困解难,包括5大项18小项工作;二是积极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包括6大项13小项工作;三是全力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包括6大项14小项工作;四是切实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包括7大项26小项工作。我们通过深入开展“春风行动”,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落地落细,营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努力提升我市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唐山市委宣传部四级调研员 孙伟光

好,记者提问就到这里。

如果有记者需要采访或核实有关情况,请与市税务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是2799306。

由于时间关系,本场发布会到此结束。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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