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通报了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1.银川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孙旭东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7年6月5日,孙旭东带领班子其他成员共6人接受银川市某公证处主要负责人组织的宴请,并由其支付就餐费用。孙旭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2.西夏区林业和葡萄产业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振静私车公养等问题。2015年2月至5月,经时任局长同意,王振静以绿化任务繁重、经常私车公用为由,使用公务加油卡为自己的私车加油17次,价值2949元。同时,王振静作为分管领导,对本单位公车管理、燃油费管理等工作监管不到位,导致绿化专业用油使用不透明、虚设公务卡加油等问题出现。王振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3.青铜峡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副局长张宝生违规操办婚宴问题。2017年5月3日,张宝生任青铜峡市原林业局副局长期间,为女儿举办婚宴,林业局部分中层干部和职工参加了婚宴,违规收取18人礼金共计7800元。张宝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彭阳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魏凯公款旅游等问题。2017年7月14日,魏凯带领彭阳县法院40名党员干警到延安开展“两学一做”教育活动。7月15日至16日,魏凯带领干警绕道至景区游览,公款报销绕道旅游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共计12410元。另外,2017年1月至7月,魏凯先后5次超标准公务接待,超标准费用共计3315元。魏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沙坡头区东园镇黑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赵兴贤编造工作资料弄虚作假问题。2018年年底,为应付沙坡头区开展的“脱贫攻坚工作问题大清查、大起底、大整改”活动,赵兴贤安排村党支部副书记兼扶贫专干刘兴锋编造了村民评议大会会议记录,参会人员签名由刘兴锋找他人代签。编造了“黑山村2018年脱贫对象初选公示名单”,由赵兴贤、刘兴锋签字后装入扶贫工作资料中应付检查。赵兴贤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赵兴贤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刘兴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以上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既有不认真履职、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也有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反映出有的党员领导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思想深处和骨子里没有真正形成自觉,也警醒我们要深刻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决不能有“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引以为戒,自警自省,守住行为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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