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歲成人了還應該靠父母養嗎?

湖北視界


雖然法律規定年滿18週歲就是成年人了,可以行使成年人的一切權利,可以自己養活自己了。

但是,大家約定俗成的是等孩子完成學業,參加工作,能夠獨立生活的時候家長才放手不管。還有的家長在孩子參加工作後,還扶上馬再送一程。看孩子剛參加工作,收入低,消費高,再貼補一點,一直等孩子真正能養活自己再放手。

所以,不應該以年齡來確定是否靠父母養活。

但是,也有少數的孩子比較活躍,思想比較超前,行為比較成熟。自己在完成學業之餘,還自己做兼職,創辦公司等等,早早的自己養活自己。這也無可厚非。

大多的孩子還是靠父母資助完成學業。

所以說,十九歲了應該不應該靠父母養,是自己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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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週歲屬於成年人。法律規定:父母有撫養、教育子女的義務;子女有贍養、撫助老人的義務。

父母撫養、教育子女的義務並非就子女達到18週歲就終止,而是撫養到子女能獨立創收養活自己為止。

想想現在的大學生,哪個不是已夠18週歲了,可他們還在上學,沒有父母的撫養、教育他們怎能完成學業?父母是必須做到的。

當然,如你已滿18週歲,且有獨立的創收能力,能養活自己,父母便不再行使撫養、教育的義務。


平順吉祥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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