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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
对被判刑或劳教前已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刑满释放人员重新就业的,国家有关规定,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劳教前已领取的基本养老金的刑满释放人员,可按服刑或劳教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并参加以后的养老金调整。
刑满释放,重新录入后的工龄计算问题,劳动部的意见是
一服刑期间不计算工龄
二,凡是由原单位重新录入的基本企业工龄,连续工龄可以前后相加计算
三为其他单位录入的,其服刑前的工龄只能计算为一般工龄。
一般两劳人员是不会被法院判处剥夺社会保险权,这样一般都可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向当地居民委员会如实出具证明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