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当班」民事行政检察:检察为民无小事

民事行政检察官,他们没有公诉人与律师唇枪舌剑的慷慨激昂,也没有侦监干警与嫌疑人心理暗战的曲折迂回,有的便是他们那日复一日的坚守和肩担道义、贴近民心的为民情怀。

早上7点50分,将乐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检察官杨威到院里打完卡后,回到办公室开始继续审查民事诉讼卷宗,在键盘上敲打着昨天写到一半的审查报告。

不到9点,民事行政检察科就接到了当事人白某和她女儿的监督申请,白某和她女儿情绪激动地交上了申请书。杨威安抚白某的情绪,让其详细陈述申请事由。经过仔细询问才了解到,白某是将乐县古镛镇玉华村第五小组村民,自幼生活在该小组,婚后随丈夫嫁到本村以外生活,但户籍未迁出。因县政府征地,村里对村民发放一笔补偿款,但村民小组以白某出嫁为由只同意分给其补偿款的40%,并要求白某签订协议承诺今后不得再参加本村任何征地补偿款分配及其他集体财产分配。白某拒绝签订,并于2014年2月诉至将乐县人民法院,要求享受平等村民待遇,县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但判决生效后,白某凤两年都拿不到执行款,面对家庭收入低微的现状,白某凤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杨威一方面耐心安抚白某及其家人的不满情绪,减缓其复访的频率和动机,引导其客观理性做出选择,并安排内勤陪同其到该院控申科办理受案手续。另一方面召集民行科干警召开会议,对当事人反映的案情进行了梳理,查找矛盾根源与法院执行不力的原因和瓶颈问题,并制定了案件处理方案。

民事行政检察科是检察机关开展民事行政法律监督的主要科室,承担着民事、行政的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虚假诉讼的查办、弱势群体的支持起诉和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的办理等工作。具体的工作细致繁琐,业务涉及面广,既要接待各种申请监督的当事人、处理各种矛盾,还要熟练掌握民事行政法律知识,具备较高的监督业务水平。

下午3点15分,杨威和科室另一名同事,带着一份经过检委会审议后作出的再审检察建议书到了县法院,找到了民事审判庭的一名法官。“当事人黄某不服你院作出的民事判决,到我院申请监督,我们审查后认为原审判决存在问题,金额虽然不大,但是判决结果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们认为有必要进行纠正……”杨威与该名法官就该起案件的事情和适用法律进行了交流后,递上了再审检察建议书和调查核实的证据材料。

下午4点30分,杨威到县水利局调阅了该局近年来办理的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行政执法案件17件。回到办公室后,他将这些案件分配给了民行科的干警,要求认真梳理涉及公益诉讼的线索,并将可能存在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进行重点审查。

近五年来民事行政检察科检察官杨威,审查办理民事行政检察案件210余件,为当事人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化解矛盾纠纷19起,收到当事人赠送的锦旗3面,均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他是全国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人才库成员,曾受最高检表彰,其所在民行科年年处于全市检察业务考评前列,他以自己的行动践行一名民事行政检察官执法为民的宗旨。

文 字:杨威

图 编:伍希曦

审 核:王昌文

将乐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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