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記憶」統戰部“十六字”職能的由來

“瞭解情況、掌握政策、安排人事、調整關係”

是新中國成立後中共中央對統戰部基本職能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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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戰部是黨委主管統戰工作的職能部門,其職能的界定與統戰工作的性質和任務緊密聯繫在一起。1939年1月5日,中共中央書記處第六次會議決定組建中共中央統一戰線工作部。同年3月20日,中央書記處《關於統戰工作的指示》規定統戰部的職能主要是:負責調查和研究各黨派、軍隊及少數民族的情形,研究各黨派、各駐軍對我黨我軍的態度,指導和進行各方面的統戰工作。

1944年9月1日,中共六屆七中全會主席團會議根據形勢發展變化,決定成立中央城市工作部,主要任務是領導敵佔區的統戰工作。抗日戰爭勝利後,由於國民黨堅持反共、獨裁、賣國政策,第二次國共合作最終破裂,各級城工部停止工作。1946年底,中共中央重新恢復城市工作部,其任務是“在中央規定方針下,研討與經營國民黨統治區的一切工作(包括農工青婦),並培訓這方面工作的幹部,部內分黨務、統戰、農村、文教、頑軍五組”。1947年5月,葉劍英、李維漢報告中共中央,經後委常委會討論決定,城工部的工作任務為:掌握情況,向中央提供指導建議;總結經驗,積蓄經驗;訓練幹部,輸送幹部。

1948年5月1日,中共中央發佈了著名的“五一口號”,得到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和華僑人士的積極響應。為更好地密切與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和社會各界人士的聯繫,做好他們的工作,籌備召開好新政協會議,1948年9月24日和26日,中共中央先後發電,決定“將中央城市工作部改名為中央統一戰線工作部,管理國民黨統治區工作、國內少數民族工作、政權統戰工作、華僑工作及東方兄弟黨的聯絡工作”,並具體負責籌備召開新政協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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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統一戰線在黨的全局工作中的地位作用越來越重要。統戰部不僅負責瞭解各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和社會各界人士的政治思想狀況,向他們宣傳黨和政府的方針政策,而且負責協調統一戰線內部各方面的關係,負責做好黨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和實職安排工作。因此,1950年,周恩來將統戰部的主要職能概括為:“瞭解情況、掌握政策、調整關係、安排人事”。同年3月,李維漢在第一次全國統戰工作會議上強調:“統一戰線工作部門的主要職務,是瞭解情況,掌握政策,安排人事,調整關係。”1951年1月,李維漢在第2次全國統戰工作會議上作《關於目前統一戰線工作中的幾個問題》的報告,再次重申:“統戰部的任務,正是恩來同志去年所指示的:瞭解情況,掌握政策,調整關係,安排人事。”同年3月,中共中央轉發了中央統戰部《關於各級統一戰線工作部門的業務與組織機構的建議》,正式在文件中明確“統一戰線工作部是各級黨委的重要工作部門之一,其任務是在統一戰線方面協助黨委瞭解情況,掌握政策,安排人事,調整關係”。此後,“十六字”職能被廣泛使用,成為統戰部基本職能的規範性提法。

1950年,周恩來同志將統戰部主要職能概括為“瞭解情況、掌握政策、調整關係、安排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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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十六字”職能規範了統戰部門的工作職責,但還是原則性的規定,需要進一步明確其具體內涵。1989年1月,中央統戰部向中共中央上報了關於統戰部 “定職能、定機構、定編制”的“三定”方案。1月10日,中央書記處會議討論同意這一方案。隨後,中央統戰部向各地下發了《的通知》。《通知》指出:“建國初期,周恩來同志代表中央為統戰部規定的‘瞭解情況,掌握政策,調整關係,安排人事’的基本任務,在今天原則上仍然是適用的。”並將“十六字”職能的內涵具體規定為:瞭解統戰工作的全面情況,掌握分析統一戰線中的政治、思想動態,反映黨外人士的意見、批評和建議;深入實際、深入基層,對統一戰線大政方針貫徹執行情況進行調查研究,提出開展工作的意見,供中央和各級黨委決策參考;督促檢查各項統戰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正確協調統一戰線內部的各種關係;考察、培養、安排各方面的黨外代表人士。2000年中央“三定”方案對中央統戰部職能的內涵和要求作了進一步細化。

隨著我國的不斷髮展,內外環境發生了深刻變化,特別是統一戰線成員的獨立性、差異性明顯增強,鞏固團結奮鬥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礎面臨許多新情況,凝聚共識也更加重要和緊迫。面對工作對象出現的新變化、新特點,中共中央把統戰部基本職能從原來的“十六字”拓展為“二十四字”,新增“增進共識、加強團結”職能,並在2015年頒佈的《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第二章第七條予以明確,體現了中央根據新的形勢任務對統戰部履職盡責的新要求,實現了統戰部職能在新的歷史條件下的豐富和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