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检为谭检“支招”

恩施州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谭明

6月7日,恩施州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谭明一行到鹤峰县检察院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相关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此次督查方式,一是对班子成员进行集体约谈;二是个别座谈;三是查阅相关资料。

在“三大荣誉”起跑线上,鹤峰检察院如何加速?谭明给鹤峰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谭远磊为班长的党组一班人“支招”,并就此次检查的相关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01

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方面

成立专班,重点围绕公务接待、财务管理、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等方面进行自查清理,进一步统筹统计、统一规范。

02

在落实司法责任制方面

一是高度重视线上办案运行规范化,狠抓工作落实落地;二是就司法责任制相关要求及具体整改事项落实到每位检察官;三是将司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个人业绩考核。

会后,督查组一行来到我院司法行政事务管理局,就我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相关工作情况进行对照检查。

随后,谭明一行来到我院侦查监督部,就侦监业务开展情况进行调研指导。

检查指导工作

谭明强调指出:侦查监督工作除了要把好审查逮捕案件质量关,更要运用好“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提高检察机关从行政案件中发现刑事案件线索的敏锐性,强化侦查监督工作执行力。

最后,党组书记、检察长谭远磊对督察组一行提出指导性意见表示感谢。谭远磊表示,下一步,鹤峰检察院将会结合办案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力争发现更多破坏环境资源的刑事案件线索,为生态环境提供更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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