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扫黑除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性,踊跃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推进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举报内容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釆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1、各类黑恶势力的“保护伞”,特别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涉黑涉恶犯罪分子,或者纵容涉黑涉恶犯罪分子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公民举报线索,应尽可能提供犯罪嫌疑人信息、家庭住址、案件时间、地点、性质及犯罪事实等相关情况。
二、举报方式
1.信件举报。公民可通过信件邮寄的方式将涉黑涉恶势力犯罪线索邮寄至陇川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邮编678700)。
2.电话举报。公民可通过县打黑办公布的涉黑涉恶势力犯罪线索举报电话举报。
陇川县公安局:7102110 7177803
章风边防派出所:7178110
三象派出所:7101110
景罕派出所:7998110
城子派出所:7108110
清平派出所:7999110
王子树派出所:7900110
护国派出所:7912110
勐约派出所:7922110
户撒派出所:7933110
陇把防派出所:7966110
户撒边防派出所:7930110
3.现场举报
市民可直接到公安派出所、刑警大队当面举报以及其他方式举报。
三、奖励及兑现方法
凡举报恶势力犯罪团伙犯罪的证据材料,经查证属实的,当场奖励人民币5000元至50000元。
各级政法机关将严格按照保密制度对举报人信息和举报情况进行保密,确保举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公安机关将严肃查处,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