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从江县财政局对乡镇财务管理实行“五加强”

针对个别乡镇财务管理长效机制缺乏,为避免对乡镇财政所的管理出现缺位现象,贵州从江县财政局2018年对乡镇财务管理实行“五加强”。

一、加强责任明确。县财政局负责乡镇财政所的业务管理、业务培训、检查指导 和“三资”的管理,县审计局负责检查审计乡镇财务管理情况,乡镇政府担负乡镇财务管理的主体责任,对乡镇财政所“三资”管理加强领导。

二、加强制度建设。在充分调研基础上,收集整理了中央、省委省政府、省财政厅、州财政局关于乡镇财政管理方面的文件,制定了《从江县乡镇财务管理制度》作为乡镇财务日常管理的执行依据和行为准则。

三、加强预算管理。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积极推进乡镇预算编制。严格遵照预算编制要求,合理确定乡镇的收入,分类核定预算科目。全面推行乡镇预算编制,从源头上规范乡镇资金的使用。从严从紧编制行政运行费及“三公”经费预算,做到“三公”经费支出只减不增。

四、加强资金管理。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危房改造、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涉农资金的申报、公示、检查等制度,规范程序,切实加强对涉农资金监管。强化涉农补贴信息县、乡、村三级公开管理,不断提高支农惠农补贴政策的透明度。进一步加强“一卡通”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五、加强监督检查。县财政局每年对乡镇财政所的财务管理工作实行半年和年终两次内审,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组成检查组每年年终对乡镇财务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实行考核评价结果公示制度,加大对违法乱纪行为责任追究。(张体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