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虎!重庆这名退休女干部个人档案造假32处被查!

“党员领导干部档案造假绝非小事,这是对党纪的漠视,对党的极度不忠诚。”

干部人事档案是组织人事部门记载干部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业务能力等内容的文字材料,对于全面地了解干部,正确选拔使用干部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但是不少干部却在档案上动起歪脑经,干起简历造假的恶劣行径。

日前,重庆市纪委监委通报了对已退休的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杜晓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处理结果。其中,杜晓阳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32处的事实让人震惊!

经查,杜晓阳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群众纪律,把党和国家对学生的有关资助政策当作自己的发财路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多名下属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借向主管单位移送个人档案之机,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32处;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公款报销应当由个人支付的有关费用;违反工作纪律,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放任学院多个系部处私设“小金库”;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私分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犯罪。

杜晓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高职学院院长,本应“立德树人、教书育人,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学生“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但她“四个意识”个个皆无,“六大纪律”项项违反,对经济困难学生毫无感情,严重损害党和国家的形象,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多种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十分恶劣,应予严肃处理。根据有关规定,决定给予杜晓阳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干部档案简历造假,损害的是党的形象和选人用人制度,破坏的是相关地方和单位的政治生态。

干部人事档案造假现象其实并不少见,在档案中修改年龄、增删履历,将背景材料整体“洗白”,已然成为一些地方干部人事管理的“潜规则”,轰动一时的河北省石家庄市“骗官书记”王亚丽,档案中除性别是真的外,姓名、年龄、履历均是假的。

近年,全国各级组织部门对干部人事档案分级、分批展开的系统专项审核,直接向干部人事档案造假乱象“亮剑”。

十八大以来,在12轮中央巡视中,抽查2.5万多份干部档案,查核5.3万多名干部的提拔任用材料,对499名存在档案造假问题的干部依规依纪作出处理。

这些行为,都是造假!

《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处理办法(试行)》 第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干部人事档案造假行为

(一)篡改、伪造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习经历、工作履历、民族成分等信息的;

(二)篡改、伪造公务员(干部)、企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等材料的;

(三)篡改、伪造学历、学位等材料的;

(四)篡改、伪造评(聘)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等材料的;

(五)篡改、伪造加入中国共产党或者民主党派等材料的;

(六)篡改、伪造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材料的;

(七)篡改、伪造录(聘)用、招工、入伍、转业安置、工资待遇等材料的;

(八)篡改、伪造考核、考察、任免、鉴定、政审等材料的;

(九)篡改、伪造评先评优、奖励等材料的;

(十)擅自抽取、撤换、添加、销毁档案材料的;

(十一)冒用、顶替他人身份等材料,在入学、入伍、招工、招录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十二)存在其他篡改、伪造情形的。

碰了红线,会被这样查处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规定:

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处理办法(试行)》提到:

“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诫勉处理;

情节较重的,给予停职检查、调离岗位、限制提拔使用处理;

情节严重或者干部群众反映强烈、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处理。”

对于档案造假,加大惩戒和问责力度,让造假者无路可走!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

(综合中央纪委监委、重庆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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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 | 唐嘉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