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疾控回应“疫苗事件”:问题批次产品河南没有,家长莫恐慌

河南商报记者 吴涛

7月15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一则通告,将疫苗问题再次推上了风口浪尖!该通告称:通告说:根据线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飞行检查,发现该企业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存在记录造假等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行为。此外,该通告显示,本次飞行检查所有涉事批次产品尚未出厂和上市销售,全部产品已得到有效控制。

此后,涉事公司长春生物的一则公告又将舆论推向了高峰!7月19日晚,长生生物发布公告称,其子公司长春长生收到了《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指出,长春长生生产的“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批号:201605014-01)“效价测定”项不符合规定。效价指标不合格,意味着接种后可能会影响接种儿童的白喉、破伤风和百日咳的免疫效果。

疫苗事件发生后,河南众多家长也坐不住了,心中惴惴不安。那么此次疫苗事件有没有波及到河南?

今天下午,河南省疾控中心对河南商报记者回应称:两个涉事疫苗河南都没有。

关于该次狂犬病疫苗事件,省疾控中心向河南商报记者解答: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通告,所有涉事批次产品尚未出厂和上市销售,全部产品已得到有效控制,河南境内没有涉事疫苗。

而涉及长春长生的另外一种疫苗--百白破。河南商报记者注意到,实际上对应的是2017年11月的违法事件。但是,在2018年7月20日,吉林省食药监局才做出行政处罚公示:

长春长生生产的“吸附无细胞白百破联合疫苗”(批号:201605014-01)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检验结果【效价测定】项不符合规定,按劣药论处。

经检查,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605014-01的疫苗共计252600支,全部销往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607050-2的疫苗共计400520支,销往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90520支,销往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10000支。

7月22日下午,河南省疾控中心解释称,长春长生生产的涉事批次(批号为201605014-01)的百白破疫苗,河南并未采购。

此外,针对家长关注的,“我已经接种了长春长生的狂犬病疫苗,会不会出事儿?”“我家疫苗本上还有他们公司生产的其他疫苗,会不会有问题?”

对此,河南省疾控中心解答称,所有疫苗拿到批签发合格证之后才可以上市。而且,国家药监局公告中指出,本次飞行检查所有涉事批次产品尚未出厂和上市销售,全部产品已得到有效控制。所以,已经注射过该厂家生产的其他批次狂犬病疫苗的不用担心。

而对于家长更为关注的第二个问题,省疾控中心向河南商报记者回应称,“这个问题也不用恐慌”,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并未提及长春长生生产的其他疫苗有问题。

虽然这两种疫苗在河南都没有,但根据处罚通告,当时已有252600支问题疫苗销售到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这些疫苗是被封存了?还是已经有孩子接种了?有多少?

而疫苗频频出事,涉事药企却能高枕无忧,问题到底出在哪里?

针对上述问题,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方面对媒体表示,周一再考虑就相关问题作出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