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在大致確定了註冊申請的類別後,就需要考慮選擇註冊的具體商品或服務內容。一般而言,大家都需要運用《類似商品與服務區分表》來挑選需要註冊的具體商品或服務內容。《分類表》將商品和服務按照1-45類的順序排列。
在選擇具體商品或服務內容有如下幾個基本原則可以遵循:
1、是選擇主營業務上的商品或服務內容,確保基本註冊範圍
商標註冊的目的在於註冊後合法的使用,因此將主營業務上的商品或服務內容進行註冊是最基本的要求,也是最為重要的要求。
2、選擇代表性的商品或服務內容,節約申請成本
前文也分析過,《分類表》中每一類下的各個類似群都有大量的商品或服務內容,根本不可能都申請。這就需要選擇有代表性的、核心的商品和服務內容。簡而言之,要選“以一當十”的商品或服務內容。
3、選擇不同的類似群的商品或服務內容進行註冊,擴大保護範圍
對許多從事某個行業的申請人而言,希望以最小的成本,儘可能的擴大商標註冊的保護範圍。而商標註冊申請是按照類別和申請數量收費的,在已經選擇了註冊類別的情況下,就需要以儘量少的商品和服務內容涵蓋整個類別。其中最有效的辦法之一,就是選擇在某一類別下的不同類似群的商品或服務內容進行註冊。
例如:某申請人希望花最少的錢在第三十一類商品上註冊商標,並獲得該類別所有類似群的保護。第三十二類商品分為10個類似群,其中的“3105 未加工的水果及乾果”又分為互不類似的兩部分。那麼申請人只需要在“3105 未加工的水果及乾果”的兩部分中各選出一個商品,在其他九個類似群中各選出一個商品,共計11個商品進行註冊,就可以把整個第三十一類商品都保護起來,其他人就不能再在第三十一類註冊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了。
4、選擇交叉檢索或跨類別的商品或服務內容,簡單實現跨類別保護
對於商標註冊而言,就是要通過有限的投入,獲得最大化的註冊保護。因此,而有交叉檢索或跨類別的商品或服務內容則可以容易的達到這個目的。花粉(原材料)與2904食用花粉類似。
例如:某申請人從事花粉生產,經過查詢,發現想在第三十一類和第二十九類都有與花粉相關的商品。而跨類別的商品或服務,則只申請第三十一類的“花粉(原材料)310057”即可,也能達到相同的保護目的。
5、如找不到十分確切的商品與服務內容,可選擇與之相近的商品或服務內容進行註冊
我們的經濟社會現在發展十分迅速,各種商品與服務日新月異,而《分類表》中的商品與服務內容是有限的,這樣就肯定會出現找不到與現實情況對應的商品與服務的時候。這個時候,申請人可以選擇一些含義廣泛的、外延較大的商品與服務內容進行申請,達到註冊保護的目的。
例如:某申請人從事新型的化學品的研製生產,卻發現在《分類表》中找不到確切對應的商品。其實,在第一類(主要包括用於工業、科學、攝影、農業的化學品等)中,有一個商品是“工業用化學品010176”,屬於該類別的“超級商品”,完全可以涵蓋申請人的新型化學品。只需申請這一個商品,就是再研發更多的新型化學品也都已經被包含在其中了,都可以獲得註冊商標的保護了。
如果需要申請的具體商品或服務內容實在無法在《區分表》中找到對應的內容(連相近的商品或服務內容也找不到),也可以填寫非《區分表》裡的商品或服務名稱。
就是說,給商品或服務取一個名字,並對此商品進行描述。但注意,商標局對非標準商品(服務內容)有權不接受從而導致商標註冊申請失敗。因此,一般不提倡申請非《區分表》內的商品或服務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