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小梵
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犯罪追究被執行人的刑事責任可以是通過公安機關追訴或者申請執行人提起刑事自訴方式,通常需要收集以下證據。
第一、收集被執行人的身份信息。
一般是被執行人的身份證複印件、戶口本、護照或者是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信息。以上信息可以到一審法官那複印或者申請法院調查令到被執行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調取。如果被告是公司的,可以委託律師到工商局調取公司的工商登記信息(一般都有營業執照和法人的身份證複印件)。
第二、收集與被執行人負有執行義務的相關的法律文書。
一般包括生效判決書、裁定書、執行通知書、財產報告令、執行裁定書、協助執行通知書等法律文書材料。上述材料可以到法院或者其法院檔案室複印並且加蓋法院的印章。
第三、收集被執行人具有履行能力的證據材料。
執行立案後法院通常會在全國法院網絡執行查控系統對被執行人銀行賬戶、車輛、金融理財產品等財產進行網絡篩查,申請執行人複印法院查詢、查封、凍結、扣押被執行人的回執、財產清單及相關文書材料。對於不動產可以委託律師到不動產登記中心查詢被執行人房產、土地登記信息,一般工作人員都會出具查詢回執。以及其他能夠證明被執行人具有履行能力的證人證言、文件、查詢記錄等證據材料。
第四、收集被執行人拒不履行或妨害執行的證據材料。
一般收集被執行人轉移財產、處分財產、放棄債權、無償贈與的證據材料。如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將房屋過戶到他人名下,可以到房管局調取過戶登記相關材料。如果是通過轉賬等方式,可以去銀行調取銀行流水、交易記錄。如果被執行人妨害法院執行已被法院拘留、罰款的,可以複印採取拘留、罰款的證明材料。如果被執行人拒不遷出房屋、拒絕交付涉案的相關財物,可以收集被執行人拒不執行的相關證人證言、錄音錄像等證據材料,也可以複印法院的執行筆錄。
法律知道
構成拒執,應當有隱匿轉移財產的行為,那麼收集該項證據尤為重要,如是不動產可查詢產權產籍檔案,轉戶記錄,資金流向,車輛可按該方式查詢。申請法院查詢銀行賬戶的資金流向,匯入款項來源,匯出款項的記錄。股票賣出外的資金流向及用途,企業的應收賬款的資金走向,企業會計出納的賬戶往來,增值稅票的出具和應收賬款的匹配均可申請執行法官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