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下午,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市場監管總局)和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國家藥監局)的機構改革“三定”方案,悄然在網上流傳。
“三定”方案悄然在網上流傳儘管官方還未正式發佈這兩份文件,但國家行政學院副教授胡穎廉等多位業界人士向南方週末記者表示,這份方案頗為可信。3月13日,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亮相。
按照3月底國務院機構改革推進會提出的“時間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即中央機構“定職責、定機構、定編制”的“三定”方案,將在6月20日前報批印發。但大限早已過去,“三定”方案卻遲遲不見動靜。“機構到底如何設置,各自履行怎樣的職責,三個部委的資源如何整合,這都是系統內工作人員關心的大事。”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感嘆,“靴子終於落地了,好事。”
事實上,中辦和國辦於7月29日正式批准了市場監管總局和國家藥監局的“三定”方案,比計劃延遲了整整40天。直銷監管由價格監督檢查和反不正當競爭局負責三月份,中共中央印發了《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其中提到:組建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的職責,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的職責,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的職責,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執法職責,商務部的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執法以及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辦公室等職責整合,組建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作為國務院直屬機構。
此次網傳的“三定”方案中對這些職責進行了細化。新組建的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設下的內設機構中,涉及直銷監管工作的如下:
反壟斷局。擬訂反壟斷制度措施和指南,組織實施反壟斷執法工作,承擔指導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組織指導公平競爭審查工作。承擔反壟斷執法國際合作與交流工作,承辦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日常工作。
價格監督檢查和反不正當競爭局(規範直銷與打擊傳銷辦公室)。擬定有關價格收費監督檢查,反不正當競爭的制度措施、規則指南。組織實施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國家機關、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行為和不正當競爭行為。承擔監督管理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和打擊傳銷工作。由此我們不難知道,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職能一分為二;原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執法職責也是一分為二。二者的反壟斷職能加上
原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價格監督檢查職能與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的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局的“反不正當競爭”職責合併,組建了“價格監督檢查和反不正當競爭局”。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局負責的規範直銷與打擊傳銷工作,由該局負責,同時加掛“規範直銷與打擊傳銷辦公室”。特殊食品“升級”為安全監督管理司從整體上來看,長期關注機構改革的國家行政學院副教授胡穎廉表示,此次的監管變化主要體現在三個層面,“簡政放權,所以專門成了行政許可司;加強監管,總局層面擁有稽查執法權;優化對企業和消費者的服務。”
具體到特殊食品的監管,也體現著這些。
直銷行業大多數從事保健品的生產、售賣,對保健品行業的變化更為敏感、關心。此次流傳的“三定”方案中,特殊食品由原先的註冊司“升級”為安全監督管理司,職責中增加了組織查處重大違法行為、對特殊食品風險進行研判等。
市場總局發佈的《2018年上半年市場環境形勢分析》提出:“圍繞食品藥品和醫療器械准入,深化食品生產許可制度改革和特殊食品審評審批制度改革,加快創新藥、臨床急需用藥和進口藥品上市。”
“食品領域准入改革不斷深化。……在審註冊保健食品申請數由2016年的1萬餘件降至目前的8000餘件。”
可見保健食品作為特殊食品的一個重要子類,也在“深化改革”的序列中,結果還像薛定諤的貓,我們一起等待打開盒子的那一天。
“三定”方案中涉及保健食品的司局一、保健食品監督管理:特殊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司
二、企業監督檢查:執法稽查局、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管理司、食品經營監督管理司、食品安全抽檢監測司
三、保健食品廣告審查:廣告監督管理司
不過,由於特殊食品監督執法須具備專業性,保健食品監管是暫由省級藥品監管機構負責,還是直接一步到位由市場監管局負責,目前尚無法確定。
綜上所述,機改方案的亮相,對保健食品監管政策和制度暫不會有重大影響,但機構的合併整合是否進一步對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的管理產生影響,我們還需等下一步的“三定”方案出臺後再作分析。
原本,按照中央的要求,省市級的“三定”方案應該在2018年年底之前敲定。但多位專家指出,考慮到中央機關編制出臺已經推遲了一段時間,省市級調整也會適當推遲,所有層級的改革預計將於明年年初調整到位。
文字:新浪潮綜合自南方週末、庶正康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