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上個世紀九十年代我進入法院工作到現在,已經過去20多年了。在這不短不長的光陰裡,我的大部分時間都在與公文寫作打交道。
我剛到法院工作時,是在基層法院的業務庭。沒幾年,就被調到了辦公室。那時候,基層法院辦公條件有限,起草公文需要用筆寫。一般是我們自己準備鋼筆,單位提供墨水和稿紙。領的稿紙有限,所以那時候我每次起草公文,腦海裡的第一個念頭就是要省著用。每一次寫稿子我們都要先在方格紙上寫好初稿,再一遍遍用不同顏色的墨水修改,整個稿子往往被改得如同一隻花臉貓,改好之後再謄抄一遍。送審後,如果領導提出修改意見,就要按要求再改,改了之後再墊上覆寫紙抄一遍,留下底稿。有的稿子比較短,只有幾頁,但有的卻是十幾頁甚至幾十頁,抄一遍需要花費很長時間。我就這樣不厭其煩地將一篇又一篇的稿子,寫了一遍又一遍。寫、改、謄也成為我那段歲月中的主色調,思緒每天都在方格紙上爬來爬去。
雁來燕去,歲月荏苒,眨眼間好幾年過去了,單位給我們辦公室配備了一臺電腦。寫錯了能直接修改,剪切、複製、粘貼、刪除……終於不用再爬格子一遍遍抄了,當時我開心得像個孩子。
到了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後,由於信息化建設發展很快,尤其是近幾年,法院的辦公辦案方式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電腦早已普及,起草公文完全用電腦了,後來,單位根據工作需要還為大家配備了筆記本電腦,哪怕出差在外也能辦公辦案,有什麼著急的稿子可以隨時隨地寫,隨時傳報。
今年寫作方式又有了新變化,單位給我們安裝了語音轉寫系統。有的時候不想敲鍵盤了,或者有著急的稿子,可以用語音錄入,對著話筒直接說,電腦就自動識別、同步顯示文字,效率就更高了。
一路走來,從“爬格子”到敲鍵盤再到語音轉寫,公文寫作的方式發生了巨大的變化,這是20多年前我想不到也不敢想的事,它見證了法院人曾經的努力,記載著法院的改革與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