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基金业协会对私募基金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登记提出新的要求。
据基金业协会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显示,机构应审慎提交含法律意见书的重大事项变更,首次提交后6个月内仍未办理通过或退回补正次数超过5次,机构将无法进行新产品备案。
这意味着,未在时限或次数限制内办理通过重大事项变更登记的私募管理机构,将面临两种可能后果:
第一,如不撤回变更登记申请,则将无法备案新的产品。
第二,如撤回变更登记申请,则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再次进行工商变更登记,使私募基金管理机构恢复为变更前的状态,否则可能因未进行重大事项变更信息报送,而面临被基金业协会暂停受理新的私募基金产品备案申请,并被列入异常机构名单的风险。
深圳市前海中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中瑞基金”)负责人庞兆昕表示,这一新要求至少起到两个作用:一是敦促管理人和律所提高效率,在提交重大事项变更时更加审慎;二是加大私募“壳公司”的转让风险,打击市场上的一些“卖壳”行为。
近期,“私募壳”买卖暗潮涌动,不少中介专门从事这门生意,已形成“买壳、保壳一条龙”服务。基金业协会今年6月发布声明称,将坚决打击“私募壳”买卖行为。
据了解,“私募壳”转让一般需要在协会系统进行重大事项变更,周期约为6个月,而在实际变更中,有可能出现协会反馈5次以上或超过6个月仍未变更成功的情况。
“按照新规定,重大变更事项无法通过,则管理人无法备案新产品,只能管理存量产品,‘壳价值’势必大幅缩水,这无形中对‘私募壳’买卖形成有效打击。”中瑞基金负责人庞兆昕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