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父親是加拿大人,那麼孩子自然應該繼承加拿大國籍,然而加拿大一位小夥卻用親生經歷告訴我們:國籍無法世襲。
Patrick Chandler是一位加拿大國籍的小夥,他在大學畢業後便離開了居住地溫哥華,前往中國追尋夢想,在此期間娶了一位中國妻子,並育有一兒一女,生活過得有聲有色。 就在前些日子,他前去大使館為自己9歲的女兒辦理身份問題,卻被告知: “你的女兒不是在加拿大出生,不能擁有加拿大國籍。” Patrick Chandler頓時懵了,他從沒有想過自己的女兒會無法獲得加拿大國籍。 那麼問題到底出在哪裡呢?
2009年的時候,加拿大移民部推出新規則,規定表明: 海外出生的移民在成為加國公民後,如果他們在加國以外地方生孩子,而這些孩子的下一代將來也在加國以外出生的話,這些移民的第2代將不會自動得到加拿大國籍。但他們可以在18歲之前,以家屬團聚的方法申請移民加拿大。但有淪為無國籍之虞者例外,仍可直接申請成為公民。 該新法目的是終止住在海外的加拿大人,將國籍一代一代的相傳下去,換言之,加拿大國籍只能世襲一代。 看到這條規定,就不得不談談Patrick
重點是,Patrick Chandler本人是在敘利亞出生,只是兩歲的時候就隨父母去了加拿大居住,並且順利獲得了加拿大的國籍。 由此,就不難解釋女兒無法獲得加拿大國籍這件事了,但接下來問題就來了。 Patrick Chandler是在和中國妻子結婚之前就有了現在的女兒,根據中國公民身份規定,他的女兒也無法獲得中國國籍。
最後,因為Patrick Chandler的父親是愛爾蘭人。愛爾蘭政府表示,可以給他的女兒愛爾蘭國籍。 事情到此總算解決了,吸取了教訓之後,Patrick Chandler為婚後出生的小兒子登記了中國國籍。 加拿大修改國籍法以限制繼承權,阻止在國外出生、根本不住在國內的加拿大人,將公民身分傳給下一代。
為此Compton多次向政客求助,與其爭辯,最終還是無功而還。他現在申請英國國籍,為兒子辦好國籍,給他安全感。在申請英籍的過程中,他覺得自己要放棄一部分加拿大身分。 而另一位姑娘Stephanie Fenner的申訴之路就更為坎坷了,她出生在美國得克薩斯州,在3歲的時候跟隨父母一起來到BC省生活,可以說她就是在BC省長大的。 “我在加拿大長大,我就是一個加拿大人,但是在我十幾歲時,我的父母突然告訴我,我沒有加拿大公民身份。” Fenner對此表示不能理解。後來她瞭解到自己的母親是荷蘭籍的加拿大移民,父親曾在美國謹防工作,但他們在移民加拿大之後,沒有登記過Fenner的身份。
加拿大政府表示,加拿大公民可與家人回國生活,並且贊助孩子做永久居民,申請審批後,公民即可立即為孩子申請公民權,不用滿足居住期條件。而其中如果子女受法例限制,沒有國籍或是無國籍身分阻礙全家旅遊,可以說明並要求政府酌情處理申請個案。 之後Chandler已經在BC省找到了工作,他希望為孩子們申請加拿大公民身份,而不是每次都要為自己的孩子辦理加拿大簽證才能夠一家人團聚。 但這個過程顯然沒那麼簡單,加拿大聯邦政府建議, Chandler需要在BC省工作滿7個月後,然後通過Sponsor幫助孩子獲得加拿大國籍。 因此在過去的七個月裡,他只能與孩子和妻子分居兩地,唯一的聯繫方式就是電話,這讓他十分痛苦。
目前他正在起草一項法案,如果法案能夠順利通過,那麼那些加拿大國籍的公民因為種種原因在海外生的孩子,就可以立刻獲得加拿大國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