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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覺得懂得越多,能鑽的空子就越大;有人覺得爬得越高,能攬的財富就越多。而當這兩種人碰一塊兒,他們的世界就擠了,擠到他們被一張小小的法網就給全罩住了……
1. 深夜來客
這“趣味茶莊”與其他諸多茶莊一樣,也是麻將館的代名詞。曾經熱鬧非凡的地方,這段時間突然變得冷冷清清,老闆劉東林很是鬱悶。
劉東林幾年前曾是雄州縣檢察院公訴科科長,擬提拔副檢察長,可就在這節骨眼上,他因嫖娼被抓,不僅升遷無望,且科長也當不成了。於是下海乾起了買賣,可誰知鉅額投資的“茶館”,生意不到二個月就冷到冰點,這都因為市裡最近下了禁賭令,把顧客全嚇跑了。半月前某局科長來打麻將,被市裡安排的暗訪組查獲,丟官掉職,消息傳開,還有誰會來光顧這倒黴的茶莊?
夜深了,門外突然走進兩個中年男人,說要開間房。
劉東林精神一振,親自把客人引上二樓最好的房間,招呼服務員上了壺上好的大紅袍。見兩位客人似乎還要商量什麼事,就沒再多說什麼,退了出去。
劉東林到樓下看電視,突然發現本市新聞頻道里一個人似曾相識,那不就是剛才樓上喝茶的其中一位嗎?原來是本市的塗副市長啊!
沒一會工夫,塗副市長二人下了樓,徑直就往外走,到門口塗副市長停下腳步轉身對旁邊那矮個男人說:“這事就有勞你了!”
矮個男人拍著胸脯保證沒問題,等送走副市長,才轉身結賬。
劉東林盤算著要跟這二位角兒混熟,對生意可有大大的好處,於是,掏了煙說:“先生不急不急,這邊坐這邊坐。”
這人抬手看看錶,也不推辭,一屁股坐沙發上,神情得意。劉東林趕緊給他點上煙,那人從口袋裡掏出一張名片遞給劉東林。
“李英俊,眾信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幸會!幾年前我們還是同行啊,我原在雄州縣檢察院工作。現在是個體戶了,以後請李律師多多關照啊!”劉東林也遞上了名片。
聊熱絡了,李律師突然環顧大廳四周,轉而湊到劉東林眼前,神情狡黠地說:“劉老闆放著檢察官不幹,定是撈著不少好處了吧?看這茶莊,少說也值五百萬啊!”
劉東林訕笑著,有苦難言。
李律師打趣地說:“這麼好的地盤,做咱律師所辦事處正合適,哈哈!”
2. 生財有“道”
劉東林店裡生意不好,拖著手下工錢好幾個月了。這天,服務員小劉跟劉東林討起了工錢。
劉東林也覺得對不住這位小姑娘,眼看交房租的時間也過了,這錢都沒著落呢,他都快急瘋了,奇怪的是房東至今還沒上門討要租金。
正說著,門外興沖沖走進一個人來。來人叫秦在聲,三十多歲,原是雄州縣法院法警隊副隊長,因押解犯人時無故把犯人打傷,被法院開除,現在社會上東遊西蕩,成天做著異想天開、一夜暴富的美夢。這茶莊就是他介紹給劉東林開的。
秦在聲安慰劉東林說:“別擔心,那禁賭令不過又是拉肚子政策,過不了幾天,等風頭過後就沒事了。”
說罷,秦在聲眉飛色舞地講述他發財的經歷。原來這段時間他到江西去了,租了一輛挖掘機,轉手到廣東把挖掘機賣了,獲得贓款幾十萬。
劉東林聽後驚得目瞪口呆:“你小子膽子也太大了吧,少說也得判你十年八年的,還到處嚷嚷!”
秦在聲得意得很,顯然沒在意。
劉東林沒好氣地說:“這也就你老弟做得出來,要是這店鋪是你租的,你也會把它賣掉?”
秦在聲盯著劉東林說:“你說把店鋪賣掉?”
劉東林氣不打一處來,說:“好啊,賣給你好了!拿錢來,把我投入的三十萬本錢拿回就行了。”
“虧你還是搞法律出生的,我跟你說……”秦在聲狡黠地道出賣房計劃。
劉東林沒想到秦在聲當真了,竟然還有了個驚人的計劃!他不禁手抖了起來。
秦在聲來勁了,恨不得馬上實施計劃:“這事關鍵是儘可能不讓房東出現,房東是哪的?叫什麼名字?”
劉東林說:“房東叫龍少華,是通過中介所認識的,也怪了,交租金的時間都過去幾天了,也不見他上門,平時都很準時的。”
這一晚,劉東林幾乎徹夜未眠,腦海中反覆思索著秦在聲的計劃。他現在已經無路可走了,生意無以為繼,還揹著一屁股債,看來只有鋌而走險了,再說這個計劃也確實巧妙,如不出差錯,還真能發上一筆大財,大不了遠走高飛,總比現在窩囊強。
他們的計劃是,由他們兩人簽訂假房屋買賣合同,然後以賣方不履行合同為由,買方將賣方告上法庭,官司贏下來後,由法院強制辦理房產過戶手續,於是這房產就合法地轉移了!
3. 黃雀在後
劉東林試著打房東龍少華的電話,居然關機!奇了怪了,真乃天助我也!正暗自高興,門外進來一人,李律師李英俊。
坐定後,李律師不緊不慢地問:“劉老闆,好久不見了,生意可好啊?”
劉東林苦笑著說:“這麼久也不見你光顧,都快關門了,這店實在開不下去了。”
李律師突然話題一轉,問道:“這店是你的?”
劉東林心裡一怔:“你這是什麼意思?”
李律師追問:“可聽說這房產產權人是個叫龍少華的人啊!”
劉東林不知他來有何意,好在早就編好了謊言:“哦,是這樣,龍少華把這店賣給我了,因為他才買了不到五年,五年內再轉手交易稅要百分之二十,所以等五年過後再辦房產過戶手續。”
李律師說:“哦,是這麼回事啊,聽說你這店要出賣?”
劉東林心裡一驚:“啊?嗯,你這是聽誰說的啊?”
李律師瞟了他一眼說道:“不瞞你說,有人準備起訴你,說你不履行合同。”
明白了,一定是秦在聲的計劃開始實施了,只不知這李律師怎麼知道這回事,不管怎麼說,按計劃行事。
“起訴我?哼,是秦在聲吧,這小子,說好了價,又不給錢,我現在不賣了!再說現在的房地產什麼價啊,這房子最少也值五百萬,他想四百萬就到手啊!”劉東林裝作生氣的樣子,同時也佩服秦在聲的精明。
“我現在是他的代理律師,咱們也算是老朋友了,咱們商量下吧,看能不能協商解決。”原來是這麼回事,看來這單案子沒接錯,雖然是風險代理,但看這情形搞定這單案是沒問題的,十萬元的代理費就到手了,李律師心裡暗自高興。
為了把戲演得更像,劉東林裝作激動起來:“我就不賣了,看他怎麼樣,是他不按約定的時間給錢,要說違約也是他的責任,還告我,哼,這事沒得商量,我不賣了!”
李律師見劉東林這番態度,顯出一副公事公辦的樣子:“我們雖然是老朋友了,但我也是受人之託,看來咱們只有在法庭上見了。”
劉東林裝出一副著急的樣子:“有事好商量,嘿嘿,你看,這事如果真上法庭有勝算嗎?你知道這房子現在至少也值五百萬啊!”。
李律師眼看劉東林態度軟了下來,假惺惺地開導起來:“你也是搞法律出身的,我不能出賣我的當事人啊!雖然價錢是便宜了點,但這白紙黑字的合同,也不能說變就變啊,再說你這茶莊看樣子也經營不下去了,不如賣了好。”
劉東林突然想起那天他說的話,故意找岔:“對了,你不是說你想要個律師所的辦事處嗎?我賣給你好了,也不能便宜這小子。”
劉東林這不經意的一句話,還真讓李律師動起了心思。平心而論,這店鋪少說也值五六百萬,開辦律師事務所也是非常理想的場所。
李律師不露聲色,暗自盤算,怎麼一箭雙鵰,但嘴上還是裝作惋惜地說:“你怎麼不早說,事情都在這份上了,不好辦吶!”
這傢伙還真動心思啊,劉東林心裡一怔,可別把計劃搞砸了,卻一下不知如何應對。
“這樣吧,我找秦在聲再商量商量。”雙方都心懷鬼胎,李律師說完這話就走了。
李律師一走,劉東林立馬給秦在聲電話,問李律師來是怎麼回事,秦在聲在電話裡哈哈大笑:“你就等著當被告吧,哈哈哈……”
原來那天兩人密謀後,第二天秦在聲即找到律師事務所,剛好遇上李律師,於是把編好的案情介紹給李律師,李律師聽後拍著胸脯說包在他身上,並談好風險代理,代理費十萬元,勝訴後給錢。
畢竟是律師,接下案子後,李律師馬上到房管局核查房產,讓他納悶的是,產權人登記的果真是龍少華,而不是劉東林!這下弄明白了,同時卻打起了房子的主意!
4. “計”高一籌
幾天後,劉東林收到了法院的應訴通知、傳票等法律文書。之後,法院召集雙方進行調解。主審法官發現了問題,產權所有人龍少華未到庭。劉東林謊稱龍少華是他表弟,把房屋賣給他後就出國了,自己也聯繫不上,並提交偽造好的劉東林與龍少華的房屋買賣協議書。法官拿不定主意,案件只好擱下。
案子無進展,原、被告雙方卻一點不著急,這李律師卻急了。
李律師主動約談秦在聲:“老秦啊,你這案子恐怕有點問題啊……”
秦在聲滿不在乎:“有什麼問題是你李大律師搞不定的啊?”
李律師說:“實話告訴你吧,你與劉東林簽訂的買賣協議,但房主是龍少華,這協議的效力有問題。”
秦在聲顯得緊張了。
“再說案子如果贏下來了,你能按協議拿出這四百萬來嗎?”李律師開始他肚裡的計劃,唬唬秦在聲,讓他主動把房子轉讓給自己,至於龍少華不出庭,李律師自有辦法。
秦在聲把話編得滴水不漏:“我當然沒錢,要有錢的話早給他了,也不至於到今天。不過我已經聯繫好了買家,人家出價是四百五十萬,官司贏下來人家立馬給錢!”
李律師看秦在聲緊張起來,繼續唬著:“可這官司不好贏啊,你想想,這協議效力是有問題的,即便協議是有效的,也是你違約在先,你怎麼贏這場官司?”
“那怎麼辦啊?”
李律師瞟了一眼秦在聲:“辦法也不是沒有,有錢什麼事都能解決。”
“我知道你啥意思,可你知道我現在缺錢,等官司贏了之後所有的開銷我雙倍奉還,怎麼樣?”
“老弟,幹咱這行的可沒這先例的啊,再說咱們還是風險代理,你十萬塊的代理費還沒給呢。”
秦在聲裝得著急起來:“算我求你了,給我支個招吧。”
感覺是時候了,李律師慢吞吞地說:“辦法嘛,倒是有一個。實話說,大家在這世上,都是求個財,你說對吧?”
“看你說的,那是當然了!”秦在聲附和著,看他肚裡賣什麼藥。
“這個店鋪呢,其實也不是你本人要買,只不過是轉手倒賣而已,賣給誰其實都一樣,你說對不對?”
秦在聲裝糊塗:“這話怎麼說?”
“挑明瞭說吧,這店鋪我想要,價錢就按你出的四百五十萬,怎麼樣?”李律師終於攤牌了。
“這不好吧?我已經答應人家了,這可不守信用哦!”秦在聲暗自高興,正愁找不到冤大頭呢,這傢伙倒自己送上門來了!嘴上卻裝模作樣地說。
李律師心裡明白這油腔滑調的傢伙其實沒什麼誠信可言,只是不知怎麼如此好的買賣給這傢伙撞上了,現在只不過是想抬抬價而已。
李律師說:“本案代理費就免收了,房子四百五十萬給我,怎麼樣?”
秦在聲繼續裝模作樣地說:“那我得跟買家商量商量吧?”
“商量個屁,你們的買賣八字還沒一撇,別哄我了,我還不知道你的心思!”李律師乾脆點破他。
“哈哈哈哈,看你李大律師說的,好,爽快,就算咱們交個朋友吧!”秦在聲見目的達到,開心地大笑起來。
當下兩人就簽訂了協議書,搞定了秦在聲,下一步是劉東林了,至於法院方面,李律師自認為沒有辦不成的事。
5. 千鈞一髮
“趣味茶莊”早早就關門了,僅有的一個服務員小劉也跑路了。偌大的茶莊只有一個房間亮著燈,燈下二人正鬼鬼祟祟地密談,正是茶莊老闆劉東林和秦在聲。事情進行得太順利了,在這節骨眼上不能出什麼差錯。李律師是個貪婪卻又精明的人,不能讓他看出破綻,必須把戲演得更像。二人敲定劉東林要擺出強硬的姿態,一來讓李律師消除疑慮,認定這店鋪確是劉東林的,二來要讓這案件走完法律程序,相信李律師有這個能力擺平法院的。
果然,沒幾天李律師又主動找到了劉東林商討,劉東林這回態度堅決,按照擬定的計劃應對,協商無望的李律師只好走法院這條路了。
好個李大律師,法院就像他自家開的一樣。李律師跨進法院大門,徑直往民一庭庭長辦公室走去。
周偉忠是雄州法院民一庭庭長,人稱“周扒皮”,這案子正是在周庭長的庭裡主辦。李律師坐定後,直奔主題,兩人的交易已經不是第一次了,不必客套。
老奸巨猾的周庭長不會放過任何“生財”的機會,但還是故作姿態,稱案情重大,當事人下落不明,不好辦啊!
“按民訴法的規定,當事人下落不明,可以發出公告啊,有啥不好辦的?”李律師邊說邊把一個鼓鼓的信封往周庭長口袋裡塞。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八十四條確有此規定,受送達人下落不明,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可以公告送達。
周庭長也不推辭,訕笑著說:“你小子可別害我哦!”
“周大庭長說哪裡話,有財大家發嘛,哈哈哈哈……”這種事對於他李律師來說,已經是家常便飯了,一點也不覺得難為情。
如李律師所願,法院在《人民法院報》刊登了公告,向龍少華送達相關法律文書。
公告期滿後,法院終於又開庭審理該案了。龍少華果然沒有現身,於是缺席審理。
二人佩服李律師的能力,能把法院搞定,相信他也一定能把握案件結果。
不出所料,幾天後判決出來了:
一、房屋買賣協議有效。
二、判決生效後十天內辦理房產過戶手續,買方秦在聲同時支付購房款四百萬元。
二人欣喜若狂,就是要這個結果。
6. 原來如此
昔日的“趣味茶莊”,如今換上了“眾信律師事務所”的招牌,門前擺滿了花籃,道喜的賓客絡繹不絕。其中不乏當地的名賈富商、達官貴人。
李律師率領律師事務所的全體人員忙著招呼各路來賓,場面好不熱鬧。
剛剛擺脫“受賄門”事件困擾的塗副市長也來了。
這段時間塗副市長因被人舉報受賄而被停職審查,多虧李律師多方奔波、打點才讓塗副市長“洗冤”復出,李律師的律師所開張之喜豈有不賀之禮!
李律師扔下其他客人,趕忙把塗副市長迎了進來。
“塗市長親自光臨,真是蓬蓽生輝啊!裡面請裡面請!”李律師把塗副市長迎進裡間。
塗副市長坐定後說:“你租這場所怎麼不跟我說啊?”
李律師得意地說:“這點小事怎麼敢有勞市長您的大駕啊,不過這可不是租的哦,嘿嘿……”
塗副市長一怔,不是租的是買的?
李律師繼續說:“承蒙市長的關照,這幾年律師所的業務不斷髮展壯大,沒有一個自己的場所可不行啊,我這是買的啊!”
“買的?跟誰買的?”塗副市長更疑惑了。
於是李律師得意洋洋地把事情的原委說了一遍。
塗副市長聽後鐵青著臉,突然緊捂胸口,肥碩的腦袋耷拉在胸前。
李律師哪裡知道,這個店鋪是他塗大人的房產,為了掩人耳目,把房主的名字寫成了自己小舅子龍少華的名,店鋪所有事務都由龍少華打理,這事只有他們夫妻倆和小舅子知道。最近由於被舉報受賄,他把小舅子支到了國外避風頭,沒想到在這關頭出這檔子事。
塗副市長心臟病突發,再也沒有醒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