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光均447
用人单位无权本单位劳动者进行罚款。
被废止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曾将罚款规定作为单位奖惩制度之一,该条例被废止后用人单位对职工处以罚款于法无据。如用人单位在《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废止之前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了罚款,《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被废止之后没有修改,单位依据该规章制度罚款属于违法行为。
员工因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被单位罚款,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相关政府部门会责令单位返还罚款。
如果单位发放工资时直接扣除罚款,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克扣劳动报酬行为。《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用人单位可以制定绩效管理规章制度,将员工行为规范纳入津贴、奖金等考评体系里。如果员工违反规章制度时必然导致自己绩效工资的减少,员工由于故意或重大过失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可以员工按规章制度赔偿或者追究法律责任。
429方寸世界
在我国,对公民的财产行使经济处罚权的主体只能是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有授权的主体,且应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程序执行。
劳动者和企业之间并非完全意义上的平等主体,双方的关系应当受劳动法等社会法来调整。
2008年1月15日,《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因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代替而被废止。企业行使经济处罚权是以剥夺劳动者的经济利益为代价的,无法律依据。
从法院判决来看,企业对员工进行罚款,员工起诉的,企业往往败诉了。因为罚款不合法,法院是讲法的地方,必须护法。
所以,现在大多企业都以绩效名义,来给员工发放报酬。那些属于罚款的情况,就直接扣绩效,不提罚款,员工也就无话可说。
事实上,绩效在企业管理中也是很有必要的。否则,员工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只有国企才能维持,民企老板肯定不干。
公司固然无权对员工进行罚款,不过,有权决定对员工支付报酬的多少,这跟罚款在实质上没有多大的区别。
聪明的企业管理者,都是在守法的基础上,有艺术地管理。
望曹尖
罚款属于行政处罚,公司肯定是没有执法权的,其行为不合法。但是公司可以制定公司章程,或与员工签订协议,例如对表现好的给予奖金,对你的这种情况扣除奖金,这样做不违反法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