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县法院以“专项”工作为纽带全面提升审执效能

2018年以来,兴隆县法院依托司法体制改革,不断强化职业道德、优化职能配置、提升审判团队效能,多渠道推进各“专项”工作,做到了以“专项”工作为纽带,全面提升审执效能。

一是推进“立案登记”专项改革,有效提升工作效率。制定《关于落实“登”字号立案制度改革的操作规程(试行)》,明确工作机制分类、流程及工作模式。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在法院数字化平台上增添“登”字号软件系统,畅通网络链接渠道,使立案庭、四个具有立案职能的基层法庭与15个“一乡一庭”、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有效衔接。对立案程序进行严格掌控,要求对当事人起诉的民商事纠纷,一律以“冀登”字号予以登记,适宜诉前化解的立“诉前调”字号,进行诉前化解,有效促进繁简分流,切实提升工作效率。

二是推进“一乡一庭”专项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争取县委、人大、政法委的大力支持,协调、沟通各乡镇党委政府,进一步完善15个人民法庭基础设施建设。制定《关于“一乡一庭”工作管理的规定》,明确各项工作职责;与县司法局联合行文《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形成乡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与法庭的联动工作模式。建立“一乡一庭”与“互联网+诉非衔接”矛盾纠纷联调机制对接平台,拓宽“一乡一庭”工作的深度和广度,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全力推进“无诉讼乡村”建设。

三是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效维护社会稳定。以自媒体和其他媒体双管齐下、内宣工作和外宣工作同步推进、政务微博和门户网站实时互动的工作思路,深入开展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对2016年至2018年所有刑事案件进行倒查,深入查找涉黑恶犯罪及保护伞线索;与同级公安、检察机关密切沟通,实现信息共享。对于即将起诉到法院的涉黑恶案件,逐案登记,建立台账。设立扫黑除恶工作日志,做到扫黑留痕、除恶留迹。共排查发现4条涉恶案件线索,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是推进“集中会战”专项执行,有效打造社会公信。严格按照“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要求,围绕“四个90%”和“一个80%”的目标,认真开展建档立卡工作,已100%完成。积极开展案件自查,现已完成第一个90%终本案件合格率目标,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出了整改;已完成执行信访案件办结率达到90%的目标;集中精力对有财产可供执行已执行完毕的案件进行自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在常态执行基础上,举全院、全员之力开展“承德执行在行动”之“兴隆行动”,截至6月底三年总体执结率达82%,圆满完成80%的目标,极大提升人民法院的社会公信力。(通讯员 刘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