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过滥的“督查”瘦身提质

督导、督查、督察……都是上级通过实地查看、走访调研、翻阅资料、询问答复等方式,督促各项工作完成的一种手段。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加大了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督查,有力促进了各项任务保质按时完成。然而督查过多过滥,则可能适得其反。(8月28日 半月谈)

“督”的本意就是“监管、察看”,是上级对下级的一种工作行为。本来,上级对下级加强“督”,是为了查漏补缺、推广经验,以达共同发展之目的。但是,这本来非常褒义的“督”,在广大基层确有些变味儿,单就行动的“头衔”来说,似乎经常的“督查”有些缺少“新意”,于是就玩起文字游戏,什么“督导”“督查”“督察”,甚至把“督”改为“视”“巡”,于是又出现了“视导”“视察”“巡查”“巡察”等等。总之,这些花样百出的行动,如果过多地出现在基层,就将失去了“督”的本意,变得有些“贬义”起来。

半月谈记者在基层采访时,听到许多乡镇干部诉苦:中央层面的督查很有必要,但目前一些地方层层搞督查,已成基层不能承受之重,不仅没有达到促进工作落实的效果,反而严重耗费了具体抓落实的人力、物力、精力,产生反作用。特别是在脱贫攻坚中,这样的“督查”在一些地方尤为严重。某地常搞单位之间的交叉“督查”,每次“督查”,一个乡镇的接待等费用就以万元计。后来说上面强调不要频繁“督查”,于是将名称改为“走访”,继续着这样无功的“督查”。有人调侃说,那点“督查”费又够好多家脱贫了。

这样的“督查”,耗费了具体抓落实的人力、物力、精力不说,还弄得最基层的乡镇干部一天到晚提心吊胆,生怕哪儿有差错。“有检查就一定有追责,来的都惹不起,所以要好好陪。”一名镇党委书记说,上级来检查某项业务,下级政府领导和业务部门都得陪同。说得也是,有的地方到乡镇“督查”还下了硬任务,必须追责问责多少人,查不出问题就处理“督查”者。这样的逻辑貌似严格要求,但层层督查、形式大于内容的督查会让基层干部不堪重负,完全没有功夫去抓落实了。

造成这样频繁“督查”的,并不是某一、两个人的问题,层层叠加以及过度的“留痕”管理要求是重要的原因之一。一位乡镇干部告诉半月谈记者,说“从2017年9月开始,仅乡上的2个锅炉,各级部门就查了10多次。”主要是牵涉到的“各级部门”都怕被再上一级“追责问责”,就只有对最基层的乡镇进行“轮番轰炸”,“这个检查组还没走,另一个又来了。”这样的“督查”,无疑是一番收效甚微的折腾。因此,各类“督查”应“减数量、提质量”,做到有的放矢,不搞重复“督查”、盲目“督查”。

当然,不是说“督查”不重要,而是要“持审慎态度,不能太随意”,更不能太“教条”。如果说每一次“督查”,都从目的、流程等多方面深思熟虑,并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那“督查”的量就肯定会减少,反过来提高“督查”的“质”。这样,臃肿庞大的“督查”就会得到“瘦身”,各基层领导干部也更能轻装上阵,有更多的时间深入群众抓“落实”,工作效果更能“看得见”。在给督查“瘦身”的同时,只要在每次“督查”的“提质”上下点功夫,就会营造出新时代“督查”工作的新局面。(文/何竹梅)【图片来源于半月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