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弈論的核心:囚徒困境的風險

合作是我們人類進化史上最偉大的成就之一。在現代社會,你很難想象一個場景,那就是一件事情可以由一個人完成,而不需要別人的幫助。我們所走的街道,我們所住的樓房,我們的每一份工作,都是來自於人類之間的合作。但是,我們並不是每時每刻都在合作,因為合作本身是要付出代價的,至會帶來風險。而這個風險,就是博弈論裡的核心概念:囚徒困境。

囚徒困境,是1950年美國智庫蘭德公司的兩位研究員,為了模擬美國和前蘇聯的合作和競爭,而做出的一個博弈模型。這個模型,可以用下面這個場景來理解。兩個共謀犯罪的人被警察抓住,關在兩個獨立的牢房裡互相不能溝通。警察給了這兩個嫌疑人三個選擇第一個選擇,如果你們兩人都不坦白,那麼根據我們掌握的證據,可以把你們各判兩年。第二個選擇,如果你們兩個都坦白交代罪行,根據我們已經掌握的證據和你們新交代的證據,你們將被各判四年。也就是,如果這兩個同謀犯選擇背叛對方,那麼他們每個人都會在監獄裡蹲上4年。

如果故事到這裡就結束,那麼兩個同謀犯的選擇就非常簡單了,那就是兩個人合作,一起隱瞞罪行,而不是選擇背叛對方。因為背叛對方交代罪行,要送監獄的時間更長。但是,讓這兩個同謀犯陷入困境的,是第三個選擇。第三個選擇的情況是什麼樣暱?那就是一個罪犯選擇了什麼都不交代,而另外一個罪犯選擇了背叛同夥,交代罪行。這個坦白交代的罪犯因為跟警察配合,交代了警察還不瞭解的犯罪證據,因此有立功表現,會被當庭釋放。而另一個罪犯,不僅抗拒警察的審訊,而且現在因為同夥的揭發有了新的犯罪證據,所以會被重判六年。

聽起來會有點繞?我再為你重複一遍這三種選擇。1.兩個人都不交代罪行,各判2年。2.兩個人都交代罪行,刑期加倍,各判4年。3.一個配合警察交代罪行,一個守口如瓶。配合警察的無罪釋放,守口如瓶的重判6年。站在集體的利益上說,兩個同謀犯應該選擇一起隱瞞罪行,因為這樣每個人只需要進監獄2年。這是理性的選擇,最好的結果。但是,站在個人的利益上講,你肯定希望你自己坦白罪行,而同夥什麼都不交代,這樣你自己就可以無罪釋放了。這是從個人角度來看是一個理性的選擇。可是,你這麼想,對方他也不笨啊,他肯這麼想啊。

所以說,在一個群體中,如果每一個個體都從他自己利益出發,做了一個看起來理性的決定。這些決定綜合在一起,卻會對集體的每一個人都造成損害,最終導致誰都不能獲利。對個體來說理性的決定,對於集體來說卻是不理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