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上下联动学习宣传新《条例》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发布后,昆明市上下联动形成整体合力,迅速在全市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新《条例》热潮,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昆明市纪委监委第一时间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对《条例》修订的基本情况、主要内容以及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3个特征等方面内容进行领学,对全市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新《条例》作出安排部署。同时,充分利用市级网站、微博、微信、手机报等媒体和平台,及时转发、刊登、宣传新《条例》。

在市纪委监委示范带动下,昆明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各种方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条例》。

纪检监察干部发挥好“头雁效应”,带头学深学透。五华区纪委、监委把新《条例》学习资料汇编成《纪检监察业务学习交流专刊》,发给全区10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作为业务学习用书。呈贡区纪委监委组织开展“线上+线下”的学习讨论,交流思想,及时订购新《条例》67本发给机关全体干部,做到人手一本,进一步增强学习的深度和广度。安宁市纪委监委结合典型案例和监督工作实际将新、旧《条例》进行对比,通过相互交流、集中讨论等举措积极主动进行深入学习。

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宣传教育,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市纪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组召开第五次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结合10个典型案例和政法工作实际对新《条例》进行宣讲。石林县纪委监委组建8个学习宣讲小分队,深入全县93个村(社区),以院坝会、座谈会、学习沙龙等多种形式,学习宣讲20余场次,3000多名党员干部接受了教育。寻甸县纪委监委组织15名“双语教师”深入到撒米落、海嘎、北大营十八车村等彝族苗族聚集村寨宣讲新《条例》。

“下一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学习宣传新《条例》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巡视巡察和派驻监督范围,对学习宣传不力的,批评教育、督促整改,严肃追责问责,推动新《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昆明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