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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移動支付時代的到來
大家的生活習慣發生了
翻天覆地的變化
如今大家出門只需要
帶上手機、帶上自己
購物、轉賬、繳費
手機支付全部解決
但對於一些
不會或不習慣使用
手機支付的人來說
卻面臨著一種“被遺棄”窘境
就比如阿浪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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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在工地搬磚的阿浪拿著剛發的50元錢想去買點小酒喝。
1
幸福的阿浪想到馬上就有酒喝,頓時心情美滋滋!
2
阿浪來到超市,掏出錢豪邁地說道:“二鍋頭整一瓶!”
3
只見超市老闆丟過來一個嫌棄的眼神:“現在誰還用現金啊?我們這不收現金!”
4
買不到酒的失落加上老闆的冷眼相對,阿浪怒氣衝衝地說道:“我這又不是假錢,你憑什麼不收?!”
5
老闆則表示“我家的店,想不收就不收!有本事你直接拿著走啊!”
6
難過的阿浪頓時有一種被侮辱的感覺。
7
只接受電子支付,不接受現金,這樣做對嗎?
檢妹
當然不對,甚至可能涉嫌違法!
我要去找那個老闆理論!
阿浪
人民幣現金是我國法定貨幣,體現國家信用。保證人民幣現金的順暢流通是維護人民幣法定地位的基本要求。
我國法律對此有明確規定:
01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第三章第十六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定貨幣是人民幣。以人民幣支付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債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收。
02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第六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愛護人民幣。禁止損害人民幣和妨礙人民幣流通。
同時,在遇到阿浪這類情況時,消費者有權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九條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消費者在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時,有權進行比較、鑑別和挑選。
檢妹
移動支付雖然極大地方便了我們的生活,但這種“拒收現金”的做法既損害了人民幣現金的法定地位,也侵害了普通消費者的正當權益、剝奪了消費者對支付方式的選擇權。尤其是老年人和一些無法使用手機的群體,其權益受到的侵害程度更大。
檢察官提醒:消費者如果發現拒收現金或者採取歧視性措施排斥現金的行為,可以通過消費者權益保護、城市政務熱線、專項投訴電話等多種渠道進行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