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為保證打磨拋光工序得到有效控制,制定本打磨工藝作業指導書。
2.適用範圍
凡是上崗操作的所有打磨工上崗操作時都必須執行本作業指導書。
3.通用打磨拋光工具準備
3.1 角磨機:在該工具上可以根據需要安裝千葉片或著不鏽鋼碗刷;安裝千葉片可以進行焊接飛濺的打磨、表面磕碰劃傷的打磨、焊縫餘高的磨平及加工餘高的打磨等工作;
安裝不鏽鋼碗刷可以進行長大焊縫的打磨,主要作用是去除焊接區域的氧化皮。打磨焊縫表面不得有裂紋、焊瘤、燒穿、弧坑沙眼等缺陷。拋光後焊縫不得有表面氣孔、夾渣、弧坑、裂紋、電弧擦傷、打火等缺陷。
3.2 直柄打磨機:在該工具上只可以安裝專用的不鏽鋼碗刷;該工具只能進行長大焊縫的焊前打磨工作,與角磨機的主要區別在於該打磨機可以得到與長大焊縫一致的紋理。
3.3直磨機:在該工具上可以根據需要安裝旋轉銼、砂布輪等;安裝錐頭旋轉銼可以進行焊縫接頭的打磨、小空間內缺陷的打磨、深度磕傷的過度打磨(1mm 以下深度)、狹窄空間的加工餘高打磨、局部精細修磨等;安裝砂布輪可以進行角磨機無法完成的小空間打磨拋光、圓角區域拋光到等。
3.4刮刀:該工具可以進行稜角、毛刺的去除、使工件拐角區域圓滑過度。 3.5風槍:該工具用於打磨後清理工件表面的鋁屑及灰塵;為了安全,禁止直接吹向人體。
3.6風管:該工具用於風源與風動工具之間的連接;為了安全及節約能源,風管有漏風的情況應及時關閉風源,並請維修人員進行維修。
3.7拋光機:用布輪把不鏽鋼產品拋光成有光澤的表面或焊接部位打磨後拋光。拋光前需要把產品表面打砂處理,不能顯亞光感覺,拋光後焊接表面不得有氣孔、夾渣、弧坑、裂紋、電弧擦傷、打火等缺陷。
3.8拉絲機:用拉絲輪把不鏽鋼產品表面或焊接部位以XXX 目拉絲處理,拉絲後產品表面絲向方向一致,且粗細一致。不能存在明顯分層、發黑、發黃現象。
4.操作規程
4.1 操作前準備工作
4.1.1 將機臺及作業場所清理乾淨。
4.1.2 依據《派工單》要求的生產數量,準備好待打磨拋光加工工件,並放置於方便作業的位置,準備好加工完成品放置備用的托架。
4.1.3 檢查是否有螺絲鬆動、漏電,安全裝置、關機按鈕、事故急停裝置是否正常工作。
4.1.4 檢查磨光待加工工件是否已經過品檢員檢驗並批准放行的合格零部件。磨光前必須確保工件表面無其它雜物,發現板件有裂縫,缺陷等應先重新補焊後方可磨光。
4.1.5 按照所要加工的零部件的具體要求,選擇合適的砂輪。 4.1.6 戴好口罩及護目鏡,穿好工作服。 4.1.7 安裝並緊固砂輪,。
4.1.8 試機,並進行調整。確保砂輪無抖動現象;
4.1.5 按照所要加工的零部件的具體要求,選擇合適的砂輪。 4.1.6 戴好口罩及護目鏡,穿好工作服。 4.1.7 安裝並緊固砂輪,。
4.1.8 試機,並進行調整。確保砂輪無抖動現象;
4.1.9 進行首件磨光,檢查是否符合磨光要求,並經質檢或主管確認無誤,方可開始批量磨光作業。
4.2 操作規範
4.2.1 工作前,應檢查砂輪有無損壞,防護裝置是否完好,通風除塵裝置是否有效。
4.2.2 安裝砂輪時,必須核對砂輪允許的最高轉速是否與主軸轉速相適應。 4.2.3 需打磨的產品應放置平穩,小件需加以固定,以免在打磨過程中產品位移而導致加工缺陷。
4.2.4 正確使用打磨工具,及時檢查和更換磨損嚴重的砂輪片或拋光片。
4.2.5 打磨時應緊握打磨工具,砂輪片與工作面保持15-30°,循序漸進(A→B),不得用力過猛而導致表面凹陷。
4.2.6 門板表面拋光作業時應利用打磨工具自身重量。拋光片與加工表面平穩結合,採用平移或圓周運動方式,不得中途加力和隨意變換角度。
4.2.7 在打磨過程中發現產品表面有氣孔,夾渣,裂紋等現象時應及時通知電焊工補焊。
4.2.8 打磨結束後需進行自檢,打磨區域應無明顯的磨紋和凹陷,周邊無焊接飛濺物。產品應歸類存放,堆放整齊有序,並做好保護措施。
5. 打磨拋光質量
打磨後部件表面無凹凸不平現象,不允許出現毛刺或者凹孔、沙眼現象;打磨後整體表面需光滑,不鏽鋼產品表面或焊接部位以XX 目拉絲處理,拉絲後產品表面絲向方向一致,且粗細一致。不能存在明顯分層、發黑、發黃現象。 6.打磨拋光後的質量檢驗
6.1 打磨拋光後整體尺寸是否符合產品尺寸要求。
6.2 打磨拋光後部件表面需光滑,無凹凸孔或者焊接不良處; 6.3 部件表面無明顯打磨拋光不均勻現象且整體表面一致;
7.安全技術
7.1 工作時必須戴好防護口罩(或防護面罩)及眼鏡。
7.2 工作前,應檢查砂輪有無損壞,安全防護裝置是否完好,通風除塵裝置是否
有效。
7.3 安裝時,應注意螺母的壓緊程度,應壓緊到砂輪運動時不產生滑動為易,有多個壓緊螺絲釘時,應按對角順序逐步均勻旋緊。
7.4 砂輪裝好後,必須將防護罩重新裝好,再進行試轉。直的砂輪,應空轉5 分鐘。砂輪轉動時,不允許有明顯震動。
7.5 打磨拋光時,應先啟動吸塵裝置,握牢工件,用力不得過猛,不準用槓桿推壓元件,嚴禁站在砂輪正面操作,以防砂輪破裂傷人。 7.6 不是專門用於端面磨削的砂輪,禁止用端面進行打磨拋光。
7.7 使用手持電動砂輪機打磨拋光時,必須有牢固的防護罩和加設保護接零線,或配用漏電保護器,並遵守以下電動手砂輪安全操作規程。
7.8 兩人以上同時打磨拋光工作時,不準同時在同一方向相對作業,防止發生意外。
7.9 工件之凹凸處應輕輕打磨拋光,不得用力過猛,不得磨工件之稜角,以防砂輪片破碎傷人。
7.10 工作完畢後,應切斷電源,確認砂輪停轉後,方可離開崗位。
8.通用打磨拋光方法
8.1焊前打磨
打磨範圍:全部焊縫兩側各15-50mm。
操作方法:打磨長大焊縫時用安裝了不鏽鋼碗刷的角磨機或者直柄打磨機沿焊縫方向進行打磨;對於需要激光跟蹤自動焊的焊縫只能用直柄打磨機進行打磨;在相對焊接附件較大的工件表面焊接附件時使用千葉片對焊接表面進行打磨或在焊接成型前產品需要去毛刺處理的產品進行打磨拋光處理。
技術要求:打磨出金屬光澤、保證焊接區域沒有氧化膜、打磨紋路與焊縫方向平行且均勻、打磨深度 不超過0.2mm。
8.2焊縫餘高的打磨
打磨範圍:焊縫兩側各25-50mm 的區域。
操作方法:角磨機工作時要與被打磨面平行,使焊縫餘高被去除;當焊縫有凹陷時以不傷母材為標準,
嚴禁用千葉片端部斜鏟被打磨面。
技術要求:被打磨表面要求平滑;不傷母材,以母材的被去除量不超過0.2mm 為標準;被打磨部分表
面紋路要求一致,沿焊縫方向,嚴禁無規律打磨。
8.3去除表面劃傷
打磨範圍:取矩形框,覆蓋劃傷區域。
操作方法:使用打磨工具沿一定的方向打磨,不超過矩形框。
技術要求:被打磨表面要求平滑;不傷母材,以母材的被去除量不超過0.2mm 為標準;被打磨部分表
面紋路要求一致,大部件及烤爐本體橫向拉絲向、小件沿拉絲方向且保持一致;嚴禁無規律打磨。
8.4加工餘高的打磨
打磨範圍:加工餘高兩側各40-50mm。
操作方法:沿被加工的立筋方向進行打磨,角磨機能夠使用的空間內用角磨機進行打磨;角磨機無法使用的空間使用直磨機進行打磨;方法與焊縫餘高的打磨相同。
技術要求:被打磨表面要求平滑;不傷母材,以母材的被去除量不超過0.2mm 為標準;被打磨部分表面紋路要求一致。
8.5使用砂布輪進行拋光
打磨範圍:對過線孔等小空間的稜角進行拋光或部分零件有拋光要求的進行拋光處理。
操作方法:使用安裝了砂布輪的直磨機對稜角進行打磨拋光。
技術要求:被打磨表面要求平滑,以目測符合圖紙標註要求,觸摸感覺沒有尖銳的稜角為標準;不傷母材,以母材的被去除量不超過0.2mm 為標準。
8.6使用拉絲機進行拉絲處理
拉絲範圍:對零件在焊接加工後打磨表面或刮花面進行拉絲處理。
操作方法:使用拉絲機對打磨表面或刮花表面進行拉絲處理使工件表面絲向一致
且光澤紋路一致。
技術要求:拉絲表面要求平滑並光澤紋路一致,以目測符合圖紙標註要求,觸摸感覺粗糙刮手為標準;
不傷母材,整體紋路、絲紋方向、色澤均勻、粗細一致為標準。
8.7焊縫接頭的打磨
打磨範圍:對焊縫接頭及段焊起弧點收狐點使用直磨機進行打磨。
操作方法:使用安裝了旋轉銼的直磨機對焊縫接頭及段焊起弧點收狐點進行打磨。 技術要求:焊縫接頭的打磨要求外形與焊縫餘高一致;段狐起弧點收狐點的打磨要求在去除焊接缺陷的情況下表面沒有尖銳的稜角;不傷母材,以母材的被去除量不超過0.2mm 為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