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 联合督查陕西文物古建筑消防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应急管理部会同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开展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集中督查行动。9月24日起,应急管理部消防局高级工程师赵新文率第十一督查组深入陕西开展督导检查。

督查组一行听取了省、市两级文物和消防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实“9.13”应急管理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召开的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近年来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工作情况汇报,查看了相关台账资料。实地检查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陕西省历史博物馆、碑林博物馆和大雁塔,听取了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情况介绍;重点检查了用火用电管理、火灾危险源、微型消防站、电气线路、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和重点部位管理等情况,随机抽查了工作人员使用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设施器材的掌握程度,详细了解了单位自查自改、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等工作开展情况。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现场反馈相关单位,落实整改责任,督促限时整改,确保消防安全。检查当晚,督查组随机抽查了执勤中队灭火救援准备情况,就做好节日期间消防安保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确保“冲得上、打得赢”。

督查组要求,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责任担当,把做好文物系统消防安全工作作为当前首要工作来抓,守护好中华民族宝贵的文化遗产。要全面落实文物部门行业监管责任,消防部门监督执法责任以及博物馆和文物建筑单位主体责任;要强化管控措施,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约谈、集中排查督查和隐患曝光督办等行动;要加强应急救援准备,提高初起火灾处置能力;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公众防范火灾、保护文物的安全意识,努力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文物消防安全的新格局。

目前,第十一督查组仍在陕西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