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山縣關於開展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
信息採集工作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退役軍人事務部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我縣將全面開展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信息採集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採集目的
此次信息採集工作的目標是全面摸清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底數,為其家庭懸掛光榮牌,建立健全服務對象檔案和數據庫,為加強退役軍人服務保障體系和工作運行體系建設,維護軍人軍屬合法權益奠定基礎。
二、採集範圍
(一)採集對象。
此次信息採集對象為2018年10月1日以前健在的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具體包括以下十二類人員:
1.軍隊轉業幹部;
2.退役士兵;
3.軍隊離休退休幹部和退休士官;
4.軍隊無軍籍離休退休退職職工;
5.復員軍人;
6.退伍紅軍老戰士,包括西路軍紅軍老戰士和紅軍失散人員;
7.殘疾軍人;
8.享受國家撫卹的傷殘民兵民工;
9.烈士遺屬,包括烈士的父母(撫養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0.因公犧牲軍人遺屬,包括因公犧牲軍人的父母(撫養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1.病故軍人遺屬,包括病故軍人的父母(撫養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2.現役軍人家屬,包括現役軍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上述採集對象既包括已享受撫卹優待待遇的對象也包括未享受撫卹優待待遇的對象。
(二)採集內容。
信息採集的內容主要包括: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的個人身份信息、政治面貌、對象類別、基本生活狀況等,涵蓋戶籍、救助、社保、醫療、住房、撫卹優待、服役及安置情況等多項基礎信息和照片。具體內容以信息採集工作軟件填報表或紙質填報表為準。
三、採集方法
(一)採集方式。
信息採集工作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落實,對象自主申報為基本原則。由縣民政局牽頭,會同組織、宣傳、人社、教育、政務中心、公安、財政、國土資源、住建、衛計和人武部等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鄉鎮(街道)、村(居)社區全面參與落實。各鄉鎮(街道)、社區統一設置集中採集點,為轄區申報對象提供採集服務。
(二)採集地點。
請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在規定時間內主動前往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社區採集點申報信息,並填寫相關表格。
四、申報材料
請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申報時攜帶並主動提供下列證件或材料原件:
(1)身份證;
(2)戶口本;
(3)轉業證、退伍證、離退休證等(軍隊轉業幹部、退役士兵、軍隊離退休幹部和退休士官、軍隊無軍籍離退休退職職工、復員軍人、退伍紅軍老戰士、西路軍紅軍老戰士和紅軍失散人員提供);
(4)殘疾軍人證、傷殘民兵民工證、因戰因公傷殘人員證(殘疾軍人、傷殘民兵民工提供);
(5)烈士證明書、因公犧牲軍人證明書、病故軍人證明書等相關證件(烈士遺屬、因公犧牲、病故軍人遺屬提供);
(6)立功受獎證件;
(7)其他所需材料或證明;
(8)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紅底)。
五、時間要求
此次信息採集登記工作自公告發布之日起開始,至2018年12月10日前完成,請廣大對象積極申報。之後信息實施動態化管理。
特此公告
藍山縣民政局
2018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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