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清明院长在全国法院“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研讨会上作交流发言

在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和习近平总书记批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之际,10月11日至12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召开 “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切实发挥人民法院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研讨会,推动全国法院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姜伟出席并讲话,四川省高院副院长史红平参加会议。


会上,射洪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清明以《构建“三化四位”机制 纵深推进多元解纷》为题向大会作交流发言。


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到五中全会提出“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再到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打造“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现代社会治理已经成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射洪县人民法院主动将司法置于社会治理体系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下,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基于射洪百万人口大县矛盾纠纷多元涉众的态势,提出深化“诉源治理”改革,构建党政主导、非诉为主、诉非衔接、专业审判为基本框架的“三化融合,四位一体”诉源治理模式,法院受案稳定在年均5000件左右,为射洪连续12年获得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2017年夺取全国综合治理最高荣誉“长安杯”奠定坚实基础。

会上,姜伟副院长作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切实发挥人民法院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主题讲话。讲话中,姜伟副院长充分肯定射洪法院构建的以党政主导、非诉为主、诉非衔接、专业审判为基本框架的“三化融合,四位一体”诉源治理模式。

纵观射洪“诉源治理”实践,“枫桥经验”已在此落地生根并创新发展。今后的工作中,射洪县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入领会习近平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思想和新时代“枫桥经验”精髓要义,在多元解纷的制度化、信息化、网格化等方面努力探索实践,巩固诉源治理成果,完善多元解纷机制,不断推进诉源治理和多元解纷创新发展,做到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到哪里,人民法院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就要跟进到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