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的我們早已習慣了
老乾媽裡面沒有乾媽
螞蟻上樹裡沒有螞蟻
獅子頭裡沒有獅子
魚香肉絲裡面沒有魚
老婆餅裡沒有老婆
但江蘇南京的一位消費者李女士
就覺得這類操作不太正確
事件還原
江蘇南京消費者李女士一家人都是麵食的鐵桿粉絲。除了中午正餐,全家的早晚餐基本都是以自己動手加工麵食為主,偶爾也會偷懶到超市買麵條。然而,前幾天的一次偷懶,讓李女士覺得在超市購買手擀麵“是一件多麼不靠譜的事”。
當天,李女士在當地超市的貨架上選購 “裕湘手擀銀絲掛麵”。李女士說,自己從小時候在孃家開始吃媽媽的手擀麵到自己做麵條,早就習慣了手擀麵無可替代的親切感及韌性了。然而,這次從超市購買的“裕湘手擀銀絲掛麵”,意外地讓全家吃了個索然無味:“這個手擀麵咋就沒了手擀麵的感覺呢,簡直沒有媽媽的味道”。經仔細查看麵條外包裝袋,李女士有了啼笑皆非的發現:銀絲掛麵是真的,但
商標混入商品名
裕湘食品公司的工作人員回應稱,“裕湘手擀銀絲掛麵”確實不是手工面,“裕湘手擀”只是一個商標,只是按手工工藝加工的,並且獲得了專利的。
隨意在超市找到一件“裕湘手擀銀絲掛麵”,仔細查看就會發現,“裕湘手擀”末端右下側“R”顯示此為註冊商標,緊挨的第二排“銀絲掛麵”系該面條的商品名。而直徑僅3毫米的“R”字體與直徑27毫米的“裕湘手擀銀絲掛麵”字體比較,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對於選購麵條的消費者來說,這個頗費心思設計的外包裝,其實是在明白無誤地向消費者強調“手擀麵”的信號。貨架上其他幾款麵條外包裝也出現了類似情況。
除了這家品牌的手擀麵外,超市中銷售的不少“手擀麵”、“手打面”大多都是以註冊商標的字體、字號、顏色與“XX面”等商品名的排列組合,巧妙地將商標與商品名完全融合一體,讓工業化生產的麵條,假以傳統手工麵條的口感及營養等長期普遍認知附加的品質消費心理優勢,達到誤導並干擾消費者選擇的目的,普通消費者大多對這類“手擀麵”莫辨真假。
這個行為是否欺騙消費者?
對此,四川明炬律師事務所孫君律師表示,《商標法》中有明確規定,帶有欺騙性,容易使公眾對商品的質量等特點或者產地產生誤認的,不得作為商標使用;已經核准註冊的商標並不必然表示該商標一定有效。已經註冊的商標,如“帶有欺騙性,容易使公眾對商品的質量等特點或產地產生誤認的”,由商標局宣告該註冊商標無效;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註冊商標無效。
而且商標也屬於食品標籤的一種,應滿足《預包裝食品標籤通則》的規定,應真實、準確,不得以虛假、誇大、使消費者誤解或欺騙性的文字、圖形等方式介紹食品,也不得利用字號大小或色差誤導消費者。目前,很多商家將某一食品的公眾化屬性註冊為商標,並將商標作為產品外包裝的核心名稱進行使用,一定程度會使消費者對產品的真實屬性產生錯誤認識。
其實,有關“裕湘手擀麵”的爭議一直都沒停下,甚至在全國範圍內引發多起訴訟。2015年至今,消費者或經銷商訴“裕湘手擀麵”案件中,公開的法院判決多達5起。在其中一起訴訟判決中,消費者購買了共計1.5萬餘元“裕湘手擀麵”,最終商家被判賠15.8萬餘元。
看了這個案例
是不是對“消費者權益”有了新的認識?
那麼該如何保證自己的合法權益
不被“黑心商家”欺騙呢?
下面,且聽溫小法給大家科普
遇到以下“霸王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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