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亦凡刷榜沒毛病,流行音樂不就是這麼玩的麼?

1963年,已經在英國取得了一定名氣的披頭士們準備前往美國發展,但在美國樂壇,他們仍然是籍籍無名的新人,而他們從歌到造型都只是讓美國青少年們覺得“好笑”。

喬治·哈里森的姐姐當時在美國一個電臺工作,於是她就利用職務之便在自己的節目裡大量地播放披頭士的歌,幫披頭士積累人氣。

而當披頭士還是摩西河畔的一支剛剛畢業的學生樂隊時,他們的第一首打進排行榜的成功單曲《Love Me Do》也完全要歸功於他們的經紀人愛潑斯坦。如果不是愛潑斯坦在自己開的唱片店裡來了一番暗箱操作,甚至個人斥資買了一萬張,恐怕披頭士的成功也得要再等上一段時日。

這麼說起來,如果“刷榜行業”要追根溯源的話,披頭士也算是刷榜圈的祖師爺了。

在經紀人愛潑斯坦點撥之前,披頭士是這幅造型的……

時過境遷,又是一個外國音樂人進軍美國市場,又是一次“刷榜”,今年已經被各個圈子群嘲了好幾遍的吳亦凡,卻又一次被歐美音樂圈嘲笑了一番。

事情的起因很簡單,為了給吳亦凡慶生,梅格妮(吳亦凡粉絲名)們今年斥巨資(據說超過500萬),從幾個月之前就開始策劃,並且成功地通過翻牆、改定位、買賬號等一系列眼花繚亂的操作,把iTunes美國榜單的前七名裡六個都刷成吳亦凡的新歌。

甚至連新歌自帶感情噱頭的真一線明星A妹愛莉安娜·格蘭德都被壓過一頭。

美國樂迷們一時間都在推特上問“吳亦凡是他媽的誰”,並且紛紛取笑他用的是“Chinese Bots”。這裡我有必要特別說明一下,國內某些公號把這個詞語想當然地翻譯成“中國水軍”,但實際上Bots是機器人的意思。

換言之,美國人根本沒法想象如此大規模的騷操作是由活人完成的,他們想當然地以為吳亦凡是使用了某些黑科技,換言之,通過“機器作弊”才獲得這麼大的下載量的。

但我恰恰覺得在Bots這個詞語上,純人肉的梅格妮刷起來的下載量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代表的就是貨真價實的熱度,從程序正義上來說,我不認為iTunes有任何立場可以下架吳亦凡的歌。

如今,嘲笑吳亦凡似乎已經成了音樂圈的某種政治正確,然而這次我卻真的不是很想嘲笑他,畢竟刷榜這回事兒,以前有,未來也還會有。事實上就在去年吳亦凡生日的那天,梅格妮也曾經把他的歌短暫的刷上iTunes榜首,但那次iTunes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了。

而但凡你對娛樂圈有那麼一丁點兒瞭解,也應該知道,無論是哪個明星,ta背後的經濟公司都多多少少會給刷一點數據,這只是一個程度問題。

說白了,也就是這次吳亦凡的梅格妮們做得過分了點兒,讓iTunes面子上過不去罷了,可實際上500萬銷量裡的抽成,他們不還是美滋滋地收下了麼?

這樣類似的推送,我估計你們這兩條朋友圈都看膩了吧

然後我想扯一扯“流行”這回事兒。

所謂榜單,其實任何榜單,如果是按照銷量來計算的話,說到底也不過是個“熱度”排名而已。從愛潑斯坦個人買下一萬張披頭士的《Love Me Do》,到梅格妮花500萬幫吳亦凡刷榜,其實本質上也都是一回事。

而且最終的結果,刷榜就是在一段時間裡,給這些歌曲造成一種“流行”的假象而已,但事實上,流行音樂的“流行”本身,不也就是一種假象嗎?

其實只要你接觸音樂時間足夠長,你會發現流行音樂榜單上的那些爆款,其實也並沒有那麼好。當你回顧十年前的排行榜,你會發現當年爆火到街頭巷尾的“熱單”,其實回頭聽起來甚至有點傻兮兮,你也不會覺得它們有多麼高的藝術成就,它們的優點,也不過就是“比較熱”而已。

就好比去年爆火的《Despacito》,真的有好到有史以來播放量第一的那種程度嗎?我想再過十年,人們回顧這個時代的“流行音樂”的時候,也只會覺得這個時代的人審美比較奇葩罷了。

所以,我覺得最搞笑的莫過於那些認為吳亦凡的歌霸佔了iTunes榜單,會降低歐美音樂圈逼格的那些“歐美音樂粉”。在我看來,A妹也好,Lady Gaga也好,在流行音樂的世界裡,在榜單這個情景下,大家也就是比拼個熱度而已。

既然都是“流行音樂”了,哪裡還有那麼多逼格可言啊?

還有一種言論就是所謂粉絲刷榜會降低榜單“公信力”的說法。我只想說,原本這就是按照銷量來統計的榜單,真金白銀刷銷量沒毛病啊,人家粉絲就是有錢,願意花錢,這不就是“熱度”本身嗎?

我恰恰覺得能用實打實的銷量——不管是怎麼賣出來的,來排行的“熱榜”,才是這個榜單真正的公信力。如果今天可以因為這個下架,明天可以因為那個下架,這個榜單在我眼中才真正的失去了公信力。

我寧可相信粉絲刷出來的熱度,也不會相信程序員在後臺修改數據產生的排名。

最後我想說的是,吳亦凡的問題其實並不在於刷榜,而是他和他的粉絲有了逆天的運作能力,卻沒有交出合格的流行消費品,甚至他們的方向都是錯的。

事實上,去年中國音樂人就曾經在美國音樂圈搞出個不大不小的奇蹟,來自成都的說唱組合Higher Brothers就是牆內開花牆外香,在美國的說唱圈子裡引起了不小的震動,很多美國的Rapper都表示有興趣跟他們合作一下。

為什麼呢?因為Higher Brothers的音樂非常具有中國特色,那些音樂是讓美國樂迷陌生而好奇的。美國樂迷不買吳亦凡現在那些鸚鵡學舌的帳,是因為在美國樂壇,比他做得好的Rapper遍地都是,吳亦凡現在的發展足跡,也就是削足適履,白費力氣。

Higher Brothers

如果能給Higher Brothers 500萬的推廣費,給他們刷到iTunes第一,我想沒準《Made in China》就是下一首《Despacito》也說不定呢。

所以刷榜真的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兒,對於某些“流行樂迷”來說,如果你已經淪落到需要參考銷量才能判斷一首歌好壞,你被虛假的“熱度”欺騙也是理所當然的事情了。說到底,在意榜單排名這回事的所謂“樂迷”,哪裡還有什麼優越感可言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