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500棵杨树被偷偷砍光?村主任:他自己砍的

前几天奎文区郭家村的刘汉涛打来电话说他种植的几百棵杨树一下午的时间就被人砍光了。

刘汉涛:11月2号听人说我们地的方向有割锯声,怀疑我们的树被割了,下午五点半来一看树全被割倒了。

刘汉涛是奎文区廿里堡街道涧头院社区郭家村的村民,他父亲早年间就在村东北角承包了0.8亩地种植杨树,到现在最新一批的杨树大约有500棵,基本都有五年的树龄,可就在11月2日下午,他的杨树林却遭到了无情的砍伐

刘汉涛说,由于当时恰逢上班的时间,他的杨树林离村比较偏远,家里没有人注意到杨树林被砍伐,不过好在有一位村民目睹了当时的状况

村民:我看见了,隔得远没看清楚,仨人,不是村里人。

这位村民跟记者说,当时砍伐树木的人砍伐完之后便直接驱车离开了,砍倒的杨树也全都扔在了一旁,不过对于当时三人的体貌特征这位村民也没有更深的印象。为了防止砍倒的杨树被偷走,刘汉涛一家专门排上了值班表看护这些杨树。

记者采访时候刘汉涛已经将这些杨树卖掉。不过砍倒杨树后却不运走,在接下来的几天也没有人来打这些杨树的主意,这让刘汉涛开始怀疑那几位砍树人的动机

刘汉涛:半年前村委找过我父亲说让我把这个钱给支了,把地退给村里,没同意。一开始拆迁的时候跟我说八万一亩, 价格还可以。

刘汉涛跟记者说,他之所以没同意村里的补偿是因为他对几年前的拆迁还耿耿于怀。

刘汉涛:2007年的时候很多地没给钱,10亩地左右估计得三十万吧,就给了九万。

刘汉涛说,在他的杨树林被砍后他还没有与村委进行联系或者寻求帮助,村委也无人与他进行沟通。就此事,记者电话咨询了廿里堡街道涧头院社区郭家村的村主任。

郭家村村主任:全村168户,167户都拆了,他不拆,他那个意思想多弄俩钱,那个事没法给他处理。他可能是自己做了个扣,抓不住就是他自己砍的,他自己卖的,他要是不砍的话他不敢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条规定,国家保护承包造林的集体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承包造林的集体和个人依法享有的林木所有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第三十九条规定,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盗伐、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规定,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立案起点为2立方米至5立方米或者幼树100至200株;盗伐林木20立方米至50立方米或者幼树1000株至2000株,为重大案件立案起点。

对于廿里堡街道涧头院社区郭家村村民刘汉涛树木被砍伐的事情,我们栏目还将继续关注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