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兴和县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深入推进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推动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2018年11月16日下午,县委书记付海青组织召开2018年县委第37次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县人大主任李云,政协主席李海,县委副书记、统战部长张丰五,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张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小汀,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王立新和县四大班子相关领导以及县直各单位各乡镇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王立新详细汇报了县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王立新围绕组织领导、宣传发动、线索摸排核查、专案办理等各个方面,对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作了专题汇报,指出了存在的问题与困难,提出了下一步工作打算。

李小汀专题汇报了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要求全县各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扫黑除恶”合力,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发动工作力度,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及有关政策的学习理解。

付海青对县“扫黑办”和县公安局“扫黑除恶”工作情况给予充分肯定,在传达乌兰察布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的基础上,深入分析研究了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了具体的工作意见。一要提升政治站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是党中央结合新时代背景安排部署的一项重要政治工作,全县上下特别是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第一年治标、第二年治根、第三年治本的时间节点及目标任务完成好各项工作。二要加强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要利用传统手段和新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大张旗鼓开展宣传,尤其要加强农村地区的宣传工作,做到村村有标语,户户都知情,让黑恶势力成为惊弓之鸟,无处遁形。三要强化线索摸排工作。各部门、各乡镇要密切关注本辖区动态,创新方式方法,密切协作,多措并举,分门别类加强线索收集报送研判力度,为公安、纪检机关开展工作提供可靠依据。四要加强“保护伞”打击力度。凡是涉及公职人员违规违法的案例,要坚决落实移交核查制度,做到件件有部署,件件有档案,让“保护伞”彻底“破伞”。五要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要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 最深恶痛绝的15类黑恶势力犯罪,尤其是对藏匿在人民群众身边的“村霸、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要坚决打击,绝不姑息。六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党的基层组织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基础。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基层组织要担负起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身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大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