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軍是否必須到庭,麥燒代理律師給出了這樣的答案

10月25日著名央視節目主持人朱軍起訴弦子和麥燒一案開庭,這次是當事人證據交換,具體細節無論是朱軍代理律師方面,還是弦子和麥燒都沒有透露太多,法庭證據交換大概進行了2個多小時,事後朱軍代理律師拒絕接受採訪,一言未發,而弦子和麥燒接受了多家媒體平臺採訪,總的來說,弦子和麥燒表達的就是很想贏得這場官司。

那麼這次只有弦子和麥燒成為了被告嗎?其實不是,還有另外一個被告,那就是新浪,這次朱軍一併將新浪也告上了法庭,因為麥燒的微博已經透露出了這條信息,麥燒是這樣說的:“感謝同樣作為被告的新浪微博,沒有屏蔽我和絃子的微博,選擇了和我們共同進退”。

朱軍名譽侵權案的起因是,4年前朱軍在一次聚會上被懷疑對弦子有性侵行為,弦子發佈的內容被麥燒轉發到新浪微博,進而對朱軍產生了比較大的負面影響,因此朱軍將弦子和麥燒告上法庭,北京海淀區人民法院受理了這起案件,由於案件時間間隔比較長,很多細節可能會產生缺失,所以對弦子和麥燒比較不利。

另外被告弦子和麥燒都希望朱軍能夠親自到庭與自己互相質詢,不過朱軍依然是採用了代理律師全權代理,所以本人出庭可能性比較小,對於朱軍是否必須到庭,很多專家和學者的說法不一,有人說朱軍採用代理律師可以不必到庭,而麥燒的代理律師則給出了另外的說法,麥燒轉發了一篇文章,並且稱這篇文章是麥燒代理律師徐凱給出的意見,那就是如果朱軍拒不到庭,法院可以拘傳他,也可以直接對其主張的事實不予認定。

那麼這種說法到底有沒有根據呢,徐凱律師給出了法律條文,民法的62條規定和第109條規定:“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過兩次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但是這裡有一個問題,那就是目前朱軍是原告,而弦子和麥燒是被告,所以朱軍用了代理律師,理論上是可以不出庭,也就是說如果弦子和麥燒反訴,朱軍則應該出庭。

那麼為什麼弦子和麥燒一定要讓朱軍出庭呢,麥燒的說法是應該當事人質證才能說明問題,也就是最原始的當眾對質,但是朱軍是著名的央視主持人,而且央視對於主持人管理也是非常嚴格,朱軍又是名人,所以對朱軍的影響是比較大的,這也是朱軍不願出庭的主要原因,想象一下如果朱軍出庭,將會有大批媒體關注,畢竟這不是普通的一個案件涉及朱軍的名譽問題。